法律分析:
邮寄送达的法律规定为;诉讼参与人收到诉讼文书的方式有五种,其中邮寄送达是现在的法院普遍适用的,它的优点在于:便捷,快速。但是邮寄送达在邮递和签收的过程中是有风险的,因此法律也对邮寄送达方式作出了相关的规定。本文中主要介绍诉讼文书邮寄送达的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由国家邮政机构(以下简称邮政机构)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受送达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同意在指定的期间内到人民法院接受送达的;
(二)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
(三)法律规定或者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中约定有特别送达方式的。
第二条 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其送达与人民法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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