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主要目标:
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全省经济总量跨越6万亿元。经济结构更加优化,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市场枢纽功能进一步增强,初步建成全国重要的科技创新中心、先进制造业中心、商贸物流中心和区域金融中心。
改革开放赢得新优势。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等重要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水平显著提升,开放型经济突破性发展,跨区域合作深度拓展,内陆开放新高地基本形成。
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诚信守法、向上向善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文化强省、体育强省建设持续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文化和旅游产业成为支柱产业,文化软实力不断增强。
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不断优化,“三江四屏千湖一平原”生态格局更加稳固,“水袋子”“旱包子”问题有效解决。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取得显著成效,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
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疾控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湖北样板”加快建成。
省域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廉洁政府建设不断加强,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
法律依据:
《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三、营造良好数字生态
完善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推动地方数字经济立法。探索数字化标准规范,完善数据产权保护机制。优化新产业、新业态的准入制度,健全触发式监管机制,构建多方协同治理体系,推动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互促互进。以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经开区为重点,建设一批数字经济示范园区,完善园区新型基础设施,丰富应用场景,推进数字化创新应用。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加强重要信息系统网络安全防护,健全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的工作机制。加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确保个人隐私和大数据安全。提升全民数字技能,实现信息服务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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