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一、司法解释
应该看诈骗犯诈骗金额。诈骗少于3千元应该返还诈骗来的金额,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处罚。处15日以下拘留,罚款1千元以下。诈骗高于3千元的,应该受到刑法的处罚。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由于这种行为完全不使用暴力,而是在一派平静甚至“愉快”的气氛下进行的,加之受害人一般防范意识较差,较易上当受骗。虽然诈骗行为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但是在一些共同的特征把握这些特征予以防范,是可以避免使自己误入歧途、落入圈套的。更何况很多骗子的手段并不见得很高明,受骗的主要原因还是出于受害人本身。一般说来,受害人具有一些不良或幼稚的心理意识,是诈骗分子之所以能轻易得手的关键。
诈骗案在司法实践中是比较常见的诉讼案件类型,涉及到诈骗案的量刑应当根据涉案金额来进行确定。如果涉案金额较小,达不到立案侦查的标准的话,一般是难以进行犯罪事实认定,所以受害人是难以追回经济损失的。公民应当提高防诈骗意识,对涉及到资金交易的行为提高警惕,避免自身权益受到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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