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登记结婚孩子可以上爸爸户口吗
双方没结婚,孩子已经出生了,也是能上爸爸的户口。婴儿出生后,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但没有结婚证,需要向户口登记机关提交亲子鉴定,证明是男方的亲生孩子,户口登记机关才能办理上户登记的。因此即使没结婚,孩子也可以上爸爸的户口,但与婚生子女是不一样的,婚生子女是可以直接向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的,非婚生子女需要有亲子鉴定,户口登记机关才会办理户口登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二、未婚生育的孩子上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一)婴儿出生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
(二)如果是申请随父落户,需要提供专业机构的亲子鉴定证明。
(三)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加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准予入户章)。
(四)在外地出生的婴儿,还应有婴儿生母单位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四)婴儿母亲的户口卡(已婚但户口卡上婚姻状况未做变更的,还应持本人结婚证)。
三、补办结婚登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男女双方未符合结婚条件结婚的,符合结婚条件后依法补办结婚登记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规定,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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