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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套房贷款利率上调幅度是多少?

2020-04-09 来源:客趣旅游网

一、二套房贷款利率上浮多少,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且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二套房贷款利率一般上浮10%,首付成数相对较高,调整旨在降低信贷风险和房价,缩小贫富差距,增进社会稳定。对于执行上浮利率的贷款人,建议根据风险情况提前还款。确认第二套房贷款利率需根据购房次数和家庭住房面积查询结果确定。

法律分析

一、二套房贷款利率上浮多少

(一)套房贷款利率是多少?

1、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2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

2、二套房贷款利率不低于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商业贷款一般情况下商业银行要在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6.55的基础上上浮10%,也就是7.21%。根据国家规定,二套房房贷利率应是基准利率的1.1倍。商贷的基准利率为6.55%(10年期),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为4.5%。

3、二套房贷的贷款利率的调整,为了让央行更好的控制信贷风险,降低房价,因此上调利率。第1套房贷利率基础上享受八五折。而第2套房的利率一般上浮10%,而且首付成数也相对较高。二套房的贷款利率调整可以有效的降低银行信贷风险。可以降低房地产价格的涨幅。降低投资房产的意愿,从而使高居不降的房价得到舒缓。缩小贫富差距。增进社会稳定。

(二)贷款利率上浮多少?

1、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二套房,较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较低首付30%。央行新政中,利率水平交给商业银行根据客户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自行决定。这也意味着,此前整齐划一的二套房利率有可能出现分化。不过,新政落地十余天,记者采访获悉,岛城多数银行二套房利率仍然以上浮10%为主。

2、执行上浮利率的贷款人(利率超过7%),市场中受益高于此的投资大多具有高风险,建议提前还贷;如果在还款初期,本金基数大、利息金额也高,在没有好的投资渠道情况下可以提前还款;如果已经到还款中期,所剩利息已经很少则不建议提前还款。

3、要确认二套房的房贷款利率,或者说二套房贷的贷款利率,先要确认如何属于第2套房。那就要一个确认第2套房的标准。如何才算第2套房呢?首先以借款人的家庭为购房次数的认定标准。如果已经利用银行贷款购买了自主房的,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借款人应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其他情况均属于二套房。均按照二套房利率收取。

结语

根据国家规定,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且首付款比例较高。这样的调整旨在降低银行信贷风险,稳定房地产市场,缩小贫富差距,增进社会稳定。对于已经执行上浮利率的贷款人,建议根据个人情况考虑提前还款的利与弊。在确定二套房贷款利率时,需要根据借款人家庭的购房次数和房屋登记信息来确认是否属于第二套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 买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亦未与担保权人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担保权人起诉买受人,请求处分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买受人合同权利的,应当通知出卖人参加诉讼;担保权人同时起诉出卖人时,如果出卖人为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提供保证的,应当列为共同被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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