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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是不是坐牢

2022-10-27 来源:客趣旅游网

法律分析:我国的相关法律对拘留和坐牢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拘留和坐牢是其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拘留属于在法院判决前,刑事案件一般经常使用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而在生活中经常提到的坐牢,通常是判决生效后到监狱履行判决的结果。两者的概念是不同的,唯一的相同点是:都限制人身自由。

一、借钱不还起诉了还是还不了会坐牢吗

在对方借钱不还的情况下,出借人到法院起诉的一般是属于民事案件,由于不会涉及刑事犯罪,因此也就谈不上坐牢。除非经法院判决生效且执行,有能力支付拒不支付,才可能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此时借钱人才有可能坐牢。

二、强制执行期限过了咋办

1、法律救济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是维权中不得不到最后才使用的方法,虽然是过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但是判决书也不是一张绝对无用的白纸。

2、在强制执行期间没用申请,目前已经过了申请期限,但是对方法定义务并没有消除,仍然还有偿还和给付的义务。

3、应该就目前的现状向当地判决的法院提出请求,要求法院督促、栽定对方履行判决,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与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4、而且按照《民诉法》的规定,申请强制执行有时效中止、中断法理,如果法院真要是主张公平,在以上法理概念上能找到“由头”的。法院执行局应当对这种情况有应对之策,即对被执行人实施行政措施,如拘传拘留被告等,再抗拒执行的话,还可以以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处罚他。

5、也可找对方协商,给予对方的优惠条件,要求对方履行或部分履降低以损失吧。还可以与对方达成履行的协议或还款计划。

6、有新的证据和事实能够再起诉时将原判决没有履行部分申请在内就可以了。

三、劳动改造和坐牢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改造和坐牢的区别如下:

1、劳动改造,简称劳改,是我国改造罪犯的重要政策,对罪犯进行强制劳动生产,在劳动中罪犯对进行思想教育,使他们改恶从善,重新做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必须参加劳动;

2、坐牢,本意是关在监狱里。但在民间对在看守所中的刑事拘留人、行政拘留人都统称坐牢。其实这是一种误解,牢,本意是监狱,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

罪犯在坐牢时,在监狱的监管下,需接受生产劳动、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罪犯在劳动改造过程中,法定节日和休息日休息的权利。根据规定,获得报酬并得到劳动保护。罪犯在劳造中致伤、致残或者死亡的,参照国家劳动保险的规定处理。

劳动改造和判刑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劳改是刑罚执行措施,判刑是刑事司法活动;

2、适用对象不同。劳改对象是罪犯,判刑对象是犯罪嫌疑人;

3、执行场所不同。劳改在拘役所、看守所、监狱等执行,判刑是在人民法院。

劳改是劳动改造的简称,通过对入狱者的强制性劳动,来达到管理人的目的。

判刑是判决刑罚,是指依据刑法规定判定罪犯以一定刑罚。

劳动改造和坐牢两者的关系是,劳动改造不一定进监狱,进监狱一定要劳改。劳动改造是通过对入狱者强制性的劳动,来达到管理者认可的目的。劳动改造机关会对已判决的犯人,按照犯罪性质和罪行轻重,分设监狱、劳动改造管教队给予不同的监管。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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