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交通事故民事诉讼费收费标准是多少?
交通事故民事诉讼费收费标准要根据原告的诉讼标的确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民事诉讼费包括哪些?
1、案件受理费
案件受理费可分为: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2)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2、其他诉讼费用。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收取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主要包括:
(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
(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3)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
(4)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构,在收费的时候都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其实大多数的民事纠纷都会涉及到财产纠纷,交通事故尤其如此,原告方可以结合自己的诉讼标的额计算一下诉讼费,起诉之前考虑一下维权成本也是很重要的。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七条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话,跟刑事一并审理,是不用交诉讼费的;
2、家庭生活困难的,开具困难证明,可以减、缓交,实践中很少免的;最后判决败诉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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