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只有当事人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上面应该履行的全部处罚决定,行政执法人员撰写结案报告,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之后才算结案。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五十八条 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结案:(一)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
(二)适用调解程序的案件达成协议并已履行的;
(三)作出行政处罚等处理决定,且已执行的;
(四)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转为刑事案件办理的;
(五)作出处理决定后,因执行对象灭失、死亡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执行或者无需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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