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满两年后发现新罪会构成累犯,法院在量刑时会从重处罚,刑法规定撤销缓刑并实行数罪并罚,以预防犯罪和发挥刑罚教育改造罪犯的目的。判决撤销缓刑的事由包括再犯新罪、发现漏罪和严重违法。对于缓刑期满后发现的新罪,可与之前的案件合并审理。
法律分析
一、缓刑期满两年后才发现新罪怎么处理?
缓刑期满两年后才发现新罪会构成累犯法院在量刑时会从重处罚,刑法规定累犯制度是为了预防犯罪,对于那些在缓刑考验期满后仍不思悔改、又重新犯罪的人,应认定是有前科的犯罪分子,如果符合累犯其他条件的,则应按累犯从重处罚,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发挥刑罚教育改造罪犯的目的,否则,就会放纵罪犯。
《刑法》第70条规定,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的,应撤销缓刑,将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实际执行的刑罚。所谓新罪,既包括故意犯罪也包括过失犯罪,这表明现行法律对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的人加大了处罚的力度。相比之下,现行法律对缓刑考验期满后再犯新罪的人未规定必须从重处罚,二者在从重处罚问题上轻重不均。
二、判决撤销缓刑的事由有哪些情形?
(1)再犯新罪
这里的新罪,是相对于已判之罪而言的,它既包括故意犯罪也包括过失犯罪,既包括同种之罪也包括异种之罪。只要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间再犯新罪,就应当依法撤销缓刑,对新罪和原判之罪实行数罪并罚。关于发现新罪的时间,刑法未作规定。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新罪,当然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罪与已判决之罪实行数罪并罚。如果在缓刑考验期满以后才发现新罪,是否应当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呢?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案(三)》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执行原判刑罚,是以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不再犯罪为条件的,如果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即便该犯罪是在考验期满后才发现,只要尚未超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应当撤销缓刑。
(2)发现漏罪
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说明犯罪分子隐瞒了部分罪行,没有认罪服法和真诚悔罪,应当依法撤销缓刑,对漏罪和原判之罪实行数罪并罚。
(3)严重违法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任何被法院判处缓刑的犯罪主体,其社会危害性并不是很大。若是在缓刑期内发现了之前遗漏的罪名,或者是缓刑犯罪者又触犯了新罪,那么就会撤销缓刑的处罚,并再次审理案件。对于在缓刑期两年后,又发现了新罪的,由于在追诉期内,故此可与之前的案件合并审理。
结语
对于缓刑期满两年后才发现新罪的情况,根据刑法规定,这将构成累犯。法院在量刑时会从重处罚,以预防犯罪并发挥刑罚教育改造罪犯的目的。根据《刑法》第70条规定,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的,应撤销缓刑并依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实际执行的刑罚。然而,现行法律对缓刑考验期满后再犯新罪的人未规定必须从重处罚,这在从重处罚问题上存在不均衡的情况。因此,在处理这种情况时,应综合考虑案件具体情况,并确保公正、公平地对待罪犯。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十节 技术侦查 第二百六十八条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使用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作为证据时,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和使用的技术设备、侦查方法等保护措施。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作为证据使用的,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应当附卷。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十节 技术侦查 第二百六十六条 批准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决定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以内有效。
在有效期限内,对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办案部门应当立即书面通知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解除技术侦查措施;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认为需要解除技术侦查措施的,报批准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解除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并及时通知办案部门。
对复杂、疑难案件,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有效期限届满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经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审核后,报批准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延长技术侦查措施期限决定书。批准延长期限,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
有效期限届满,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应当立即解除技术侦查措施。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十节 技术侦查 第二百六十七条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
在有效期限内,需要变更技术侦查措施种类或者适用对象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重新办理批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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