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养殖需要养殖人准备材料去所在县级林业部门填写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和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许可证表格,由所在县级林业部门审查、盖章后,报市林业局,市林业局审查盖章后报省林业厅办理。
相关材料:资金证明;场地(合法)证明;饲料来源;防疫设施;办场人身份证明;引进种源原方的驯养繁殖证原件(复印件也可);具有畜牧技术员以上职称2人以上,畜牧师以上职称4人以上,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一般情况下,办理特殊养殖证的具体流程:
1、前提野生动物来源合法,拿着你的申办材料,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林业局窗口就可以进行免费办理。
2、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3、驯养繁殖固定场所使用权证明;资金储备总额证明;饲养人员技术能力等证明文件;
4、驯养繁殖的固定场所、笼舍、隔离墙、隔离网等面积、规格及安全性说明。
5、野生动物种源来源证明材,54种名录以外的物种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
6、增加驯养繁殖的,提交已经取得的驯养繁殖许可证和相关批准文件复印件,原有驯养繁殖的种类、数量和健康状况说明材料。
对于特种养殖需要办理的证件,结合相关的行业规定、地方规定来确定。比如,养殖梅花鹿需要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等。
法律依据: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五条
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所在地县级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
凡驯养繁殖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报林业部审批。
凡驯养繁殖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批准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核发《驯养繁殖许可证》。
《驯养繁殖许可证》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由林业部统一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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