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的主要解决途径是通过劳动行政主管单位进行调解,而劳务纠纷与劳动纠纷的区别在于依据、适用法律和主体资格。劳务关系由民法调整,而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而劳务关系的主体可以是法人、组织、公民等。在解决劳动纠纷时,可以先通过劳动仲裁,不服仲裁裁决再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
法律分析
一、发生了劳动纠纷找什么单位?
发生了劳动纠纷找劳动行政主管单位。
1、劳动纠纷,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纠纷。劳动纠纷是现实中较为常见的纠纷。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后,一般都能相互合作,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但由于各种原因,双方之间产生纠纷也是难以避免的事情。发生劳动争议之后呢,双方可以先行私下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找单位所在街道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2、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纠纷和劳务纠纷区别是什么?
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如果双方不存在协商订立契约的意思表示、没有书面协议,也不存在口头约定,而是根据章程的规定而产生的一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具有整分合一性质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应当认为是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务关系。
2、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调整,而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3、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关系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也不能同时都是法人或组织;劳务关系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一旦发生劳动方面的纠纷,那么应当及时的通过合法的方式来解决,比如说首先是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来处理,而对于劳动仲裁委员会所作出的最终仲裁的裁决,不服这个时候就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了,这是仲裁前置的案件。
结语
劳动纠纷发生时,寻求劳动行政主管单位的帮助是明智的选择。劳动纠纷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权利与义务分歧而引起的常见问题。在私下协商无果后,可以找单位所在街道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纠纷,也可以请工会或第三方共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或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若调解不成或不履行调解协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纠纷与劳务纠纷的区别在于产生依据、适用法律和主体资格等方面。解决劳动纠纷应当依法进行,首先通过劳动仲裁,不服仲裁裁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
(一)克扣、拖欠职工工资的;
(二)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
(三)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的;
(四)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的;
(五)其他严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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