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法院宣判后是不可以撤诉的,但是如果是不服一审判决书可以上诉的。
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准许撤诉的,应当一并裁定撤销一审裁判。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撤诉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提出撤诉申请的人必须是原告或者经过原告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对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原告,由他的法定代理人提出。
(2)申请撤诉必须自愿。
(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或规避法律企图逃避法律制裁。
(4)申请撤诉须在人民法院宣判前提出。
综上所述,当判决书下来了是不可以撤诉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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