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路上自己摔跤,不算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由此可知,是否可以为工伤关键看该职工在该起事故中是否负主要责任,如负主要责任,则无法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路上自己摔伤是由于个人主要责任,不是他人责任导致受伤,不符合条件认定为工伤,也无法向任何人追究责任。
一、交通事故主要责任认定工伤是否可以
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不可以认定为工伤。下列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其他。
二、员工下班回家路上出车祸,用人单位负什么责
《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在上下班路上出现任何事故伤亡都在工伤之内。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规定,员工受伤要被认定为工伤需具备三个条件:
1、是因为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到伤害;
2、事故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
3、非本人主要责任。因此是否可以认定工伤,需要结合员工的具体情况依法认定。
其次,如果员工自己认为属于工伤,而员工所在单位没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员工应及时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会根据具体情况认定是否为工伤。如果认定属于工伤,则会按照相关程序作出《工伤认定书》。员工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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