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可评定为二级伤残,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具体费用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2、停工留薪工资12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企业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也可一次性赔偿。
4、生活护理费: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企业按月支付,也可一次性赔偿。
5、企业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费。
一、职工因工致残,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7级16个月,8级14个月,9级12个月,10级10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7级25个月,8级20个月,9级15个月,10级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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