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通过符合政府政策性搬迁条件,并提供相关文件,可将搬迁补偿收入延迟确认,从而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但该企业因未及时提供文件而多缴纳了企业所得税。
法律分析
该企业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第二条的规定,只要企业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可不用在当年确认收入,视搬迁进展情况,可在规划搬迁次年起五年内确认收入:
1、因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性原因搬迁。
2、有新的投入计划或立项报告。
此案中,由于企业提供了政府搬迁文件、搬迁协议、搬迁计划和重置固定资产的立项报告,根据上述文件,此项收入可不在当年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很明显,企业当年多缴纳了企业所得税。
拓展延伸
拆迁款纳税政策及纳税申报流程解析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企业在获得拆迁款后需要缴纳相应的税款。拆迁款属于企业收入的一部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的税率进行纳税。具体纳税流程如下:首先,企业需要准备相关纳税资料,包括拆迁合同、发票等;其次,根据企业所在地的税务部门要求,填写并提交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然后,根据申报表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金额;最后,按时缴纳税款,并及时办理相关税务登记手续。企业在纳税过程中,可以咨询专业税务机构或税务部门,以确保遵守税法规定并正确申报纳税。
结语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企业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可以将搬迁补偿收入延迟确认收入,从而避免当年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此案中,企业提供了政府搬迁文件、搬迁协议、搬迁计划和立项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规定。因此,企业当年多缴纳了企业所得税。在拆迁款纳税过程中,企业应准备相关资料并按规定填报申报表,确保遵守税法规定并正确纳税。如有需要,可咨询专业税务机构或税务部门获取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三章 应纳税额 第八十一条 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税额时,应当提供中国境外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款所属年度的有关纳税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七章 征收管理 第一百二十五条 企业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当统一核算应纳税所得额,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七章 征收管理 第一百二十八条 企业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或者亏损,都应当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和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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