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一般情况下,子女抚养费给付至子女满十八岁为止。然而,在以下情况下,父母仍应承担必要的抚育费用,前提是父母有支付能力:1)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2)子女尚在校就读;3)子女确实没有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若子女已满十六但未满十八岁,并且有自己的生活收入来源且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以停止支付抚育费。
法律分析
子女抚养费一般给到子女满十八岁为止,若是有以下情况且父母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若是子女已满十六未满十八,有生活收入来源且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停止给付。
法律依据:
《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一条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岁为止。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二条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拓展延伸
离婚子女18岁上大学后,抚养费是否可以减免或停止支付?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子女在达到18岁并上大学后,抚养费是否可以减免或停止支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一般情况下,子女上大学后,其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会增加,因此抚养费可能仍然需要支付。然而,如果父母双方达成协议或经法院判决决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例如,如果子女获得其他奖学金或经济支持,父母可以申请减免或停止支付一部分抚养费。但是,无论如何,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教育权益始终是重要的原则。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子女抚养费一般给到子女满十八岁为止。然而,对于丧失劳动能力、在校就读或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子女,父母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若是子女已满十六未满十八,有生活收入来源且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停止给付。根据具体情况,父母可以协商或依法调整抚养费支付。确保子女的生活和教育权益始终是重要的原则。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一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八周岁或者由于身体、心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或者将其交由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不适宜的人员临时照护。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章 家庭暴力的处置 第二十一条 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