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栋楼不能只拆一部分。房屋只拆迁一半肯定是不合理的,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时,要整体拆迁,拆迁一半房屋会造成房屋无法居住。房屋是属于不动产,房屋如果移动了,房屋就有可能变成危房。
一、遏制多建抢建房屋的现象
1、我市现行政策在认定农民有证住宅房屋标准偏松,致使很多农民不顾实际居住需求,只要经济能力允许就会尽可能的违法多建抢建房屋。由于上述巨大利差的存在,我市各地区农村加建多层或抢搭抢建违法现象极其严重,历年开展的拆违行动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违建之风仍未得到根本性遏制,导致在推进拆迁时困难重重。在征拆过程中对于长期控规无法报建的、遵纪守法的、家庭困难又没有抢建或者建房面积较少的被拆迁人,获得的补偿较少,获得的拆迁安置房面积甚至不够维持家庭人口的合理居住水平,而对于那些投机钻营、抢建加层的却获得了巨大利益。
2、在安置上按人均不低于60m2进行安置,保障了被拆迁人的合理居住水平;对于无证唯一住宅、应安置人口的认定上,标准明确但又相对宽松,符合我市实际;对于符合分户建房条件但没有单独建有住宅房屋的应安置人员在实行整村改造拆迁或拆迁其与家属共同居住的房屋时可以600元/m2的低价购买合理居住面积的安置房。通过“托底限高”、房屋补偿与人口安置分离处置的政策安排,较好地解决了部分因政府控规长期无法报建等其他原因引发的诸多历史遗留问题,拆迁补偿安置更具有合理性,更能维护绝大数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更有利于遏制农村超出居住需求的抢建、加建房屋等现象,达到了“整体提高,局部遏制”的效果。
二、农村二层或多层房屋拆迁合法面积怎样认定
房屋征收拆迁活动中,拆迁方一般会以房屋权属证书上的标注的面积为准,以此作为拆迁房屋面积的计算依据。对于没有登记在册的房屋,可依据相关建房批准的文件上面积为准。没有任何权属证明的,就需要评估方入户实地进行测量。在实际的房屋拆迁过程中,对于无权属证明的房屋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建筑而无法取得赔偿,实际上无证建筑并不等同于违法建筑,对于无证、翻建、扩建等情况征收方都必须进行具体调查,比如房屋的建设年限,无证原因等。另外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多层房屋的补偿,会根据各地方政策的不同而定,例如,根据当地法规规定,宅基地只允许建造4层,那么4层以上均为违建,所以在建房时需要注意层数是否合规合理,使用面积是否超过建筑面积等问题,才能在拆迁时获得尽可能多的补偿。在实际拆迁过程中,被拆迁的房屋的补偿价值与房屋的面积、用途、性质等各方面因素相关,涉及的法律条款也很复杂,如果被拆迁人对于房屋价值评估有异议的,应当及时启动法律程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拆迁属房屋产权纠纷吗
拆迁引发的纠纷可能包括很多类型,例如:征收决定违法引发的纠纷、拆迁房屋安置补偿协议引发的纠纷等等,较为常见的纠纷类型为行政纠纷,与房屋产权纠纷无关。但是如果在拆迁过程中,就被征收房屋的产权问题存在争议,就有可能涉及房屋产权纠纷,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确认房屋的所有权。房屋产权纠纷只是可能发生于拆迁中的一种纠纷情形,二者不能划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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