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重疾险是指针对某些重大疾病进行保险赔偿的一种商业保险,但在理赔时会对购险人的既往病史进行评估,以确定是否属于保险范畴。如果患者的肺癌病史在购险时未进行申报,或者在理赔时被发现有隐瞒情况,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然而,如果患者在购险时已经清楚地申报了肺癌病史,且符合保险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保险公司不得因此而拒绝理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一条:“保险公司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被保险人说明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等内容,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
2.《保险法》第九十条:“保险人应当依照约定,按时足额给付保险金。”
3.《民法典》第十一条:“单纯民事责任、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的赔偿标准,依照本法第四百一十三条、第六百四十二条和第六百四十三条的规定确定。”
因此,肺癌患者在购买重疾险时,需要如实申报既往病史,以便保险公司对其进行评估,且保险公司不得因其既往病史而无故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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