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未缴足15年社保的人中,有三类人可以通过一次性补缴的方式来缴足社保、领取养老金:
1)1962年-1982年间曾下乡的知青;
2)2011年前参保,此后断缴且年龄在60岁以上的;
3)2011年前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退休人员。
由于要求比较严格,因此符合一次性补缴条件的并不多,但同样可以解决部分因为断缴而无法领取养老金的曾经参保人员的养老难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