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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合同无效后可以要求退还中介费吗

2021-12-15 来源:客趣旅游网

如果是因中介的过错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买卖合同当事人可以要求退还中介费。根据法律规定,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

一、自愿签订中介合同的承诺书是有效吗?

自愿签订中介合同的承诺书是有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体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中介人应当如实向委托人报告签订合同的事项。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居间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三、居间合同书的特征及注意事项有什么

居间合同书的特征是:1.居间合同是独立有名合同;2.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3.居间合同标的是行为,具有居间性;4.居间合同主体的特殊性;5.居间合同的居间报酬有不确定性。居间合同书的注意事项有:1.委托人需要保密要做出居间人的保密约定;2.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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