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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是什么?

2020-02-07 来源:客趣旅游网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是离职补偿金。离职补偿金的数额需要参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以及上一年的平均工资来计算。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离职补偿金的数额是工作年限乘以劳动者的平均工资,但是不是所有的情况单位都需要支付,比如过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的,劳动者被依法刑事处罚的,单位都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不需要补偿劳动者。

综上所述我们已经明白, 如果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侵害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需要按规定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而且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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