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退休年龄不可以与单位构成劳动关系,只能构成劳务关系。如果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继续在单位从事原来的工作,双方此时是劳务关系。
一、怎么补交养老保险
补交养老保险流程如下: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一次性支付,否则不能一次性支付。用人单位因用人单位原因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支付申请,在申请支付期间提交与劳动者有劳动关系的证明书和工资收入证明书,确认后可以支付基本养老保险费。员工员工达到退休年龄,没有养老保险,可以一次性交15年以上的养老保险,享受每月领取养老保险费的待遇。
二、解除劳动合同没退休年龄怎么赔偿
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以后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是不需要赔偿的,其实,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劳动合同本身就是自动终止的。劳动合同法第44条中,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双方的劳动关系就自动终止了。此时,劳动者需要正常的办理离职和退休手续。
三、聘用内退人员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聘用内退人员,如果该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构成劳动关系。但聘用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构成劳务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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