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不需要申请离婚,只需要依法判决属于无效婚姻,起诉的流程是:
1、向法院提起无效婚姻诉讼申请。
2、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
3、法院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
5、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是否属于无效婚姻的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一、什么情况可以申请无效婚姻
婚姻无效并非所有人都可以随便申请,法律规定了有权申请婚姻无效的主体,主要包括两大类,即婚姻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
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民法典》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其中,婚姻当事人当然是指婚姻男女双方。而相比于婚姻当事人来说,利害关系人则是比较复杂的。根据相关法律的界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适用于申请婚姻无效:
1、以重婚为由的
其中的利害关系人为当事人近亲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
利害关系人为未达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
利害关系人为当事人的近亲。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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