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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罗庄城市规划法律问题

2021-05-06 来源:客趣旅游网

法律分析:

罗庄区是临沂市的重工业集聚区,空气污染倒逼产业转型,城市环境提升迫在眉睫。规划以生态为主线,提出了生态产业、生态城市两翼发展的战略构思。规划将罗庄建设成为绿色创新的产业强区、高效智慧的物流枢纽、水清天蓝的生态家园、文脉传承的乐活新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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