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判缓刑,一般都是当庭释放的,但是并不意味着完全自由了。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考察机关批准。
而在假释环境中,剥夺政治权利仍然是从缓刑结束时开始执行,同主刑条件一致。
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间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比如遵守会客规定,迁离居住城市要报告,定期汇报自己的相关活动,同时不可以触犯新的罪名,犯以上条款将会撤销缓刑的。
一、判缓刑还要坐牢吗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二、缓刑是不是立案就不用坐牢了?
缓刑是一种刑罚,只是不在监狱内服刑,在社会上服刑而已,也就不用坐牢但要定期向派出所、司法所汇报自己的思想状况、动态等,当事人出省市也要经过批准。我国刑法第七十五,七十六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第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第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第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第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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