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道路桥梁项目
计划实施罗三路贯通工程、绣花城路改造工程等17个项目,总投资7.3亿元,其中2021年投资5.7亿元。
(二)两排项目
计划实施化武路片区排水治理工程、小清河污水管网工程、“五湖”水系连通一期工程等6个项目,总投资4.5亿元,计划年内全部完成。
(三)园林绿化及公用项目
计划实施清河南路绿化提升工程、罗七路南段照明工程、临沂市南部城区集中供热工程等8个项目,总投资12亿元,其中2021年投资3.7亿元。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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