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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有什么特征

2020-01-13 来源:客趣旅游网

借款合同具有以下特征:标的物为货币,是双务合同,一般是有偿合同,且为诺-成合同。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内容应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法律分析

借款合同有哪些特征

第一,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货币。

借款合同的标的物不是一般的财产,而是作为特殊种类物的货币。关于借款合同转移的是标的物的何种权利,有“所有权说”、“处分权说”、“用益权说”等几种观点,而这几种说法目前均无法取得支配地位,这里暂且将借款合同列入转移用益权的合同中。

第二,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

借款合同依法成立后,贷款人负有提供借款的义务,并享有取得利息的权利;借款人享有取得借款的权利,并负有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义务。

第三,借款合同一般是有偿合同。

一般情况,借款人取得借款,应向贷款人支付利息,借款合同是有偿的。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可以不约定利息,此时的合同就是无偿合同。

第四,借款合同一般是诺-成合同。

一般情况下,借款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起成立。合同一经依法成立,当事人双方就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则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第五,借款合同一般是要式合同。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拓展延伸

借款合同的特征

借款合同的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借款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其次,合同的标的为借款,即借款人向贷款人支付一定金额的货币或者等值物;第三,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得到充分明确;第四,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可以包括抵押、质押等;第五,借款合同可以约定还款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条款,以保证借款人有足够的时间和动力按时偿还借款;最后,借款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避免未来纠纷的出现。总之,借款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具有上述特征的法律文件。

结语

借款合同的特征包括:标的物为货币、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和要式合同。其中,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特殊种类的货币,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一般是有偿合同,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可以是无偿合同,借款合同一般是诺-成合同,借款合同一般是要式合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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