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借款给个人是否合法?公司可以将资金出借给个人吗?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或未经股东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然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民间借贷的定义,包括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资金融通。所以,如果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或经过股东会同意,公司可以将资金借贷给个人。但该规定不适用于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引发的纠纷。
法律分析
企业借款给个人合法吗?公司可以将资金出借给个人。
《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所以对于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经过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同意,可以将公司的资金借贷给他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对法院审理的民间借贷进行了定义,明确民间借贷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结语
根据《公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企业可以将资金借贷给个人,但必须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经过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同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同时,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不适用于该规定。违反规定的收入应归公司所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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