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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干部遗孀去世后有什么补偿吗?

2020-03-04 来源:客趣旅游网

退休公务员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去世后,享有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而丧事处理、丧葬补助费和亲属抚恤费与在职国家公务员去世后一样对待,遗属生活困难可得到补助。

法律分析

退休公务员病逝后有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一般为20个月的本人的工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后,国家会发给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退休公务员去世后,其丧事处理、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与在职国家公务员去世后一样对待。其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拓展延伸

离休干部遗孀的福利待遇如何保障?

离休干部遗孀的福利待遇在我国得到了相应的保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离休干部遗孀享有一定的福利待遇。首先,她们可以享受基本养老金,该养老金金额根据离休干部本人的工龄和职务等因素确定。其次,离休干部遗孀还可以享受医疗保险、住房补贴、免费医疗等福利待遇。此外,针对特殊困难情况下的离休干部遗孀,社会福利机构也会提供相应的救助和帮助。总体来说,离休干部遗孀的福利待遇得到了法律保障,并且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补偿,以确保她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结语

离休干部遗孀的福利待遇在我国得到了法律保障,包括基本养老金、医疗保险、住房补贴等。社会福利机构也会提供救助和帮助,确保她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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