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是一种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并强制劳动的刑罚。刑期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拘役期满后再犯罪不构成累犯。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羁押时间可折抵刑期。被处拘役者每月可回家一到两天,参加劳动者可酌量发给报酬。拘役刑期短于有期徒刑,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法律分析
一、对于拘役期限该如何计算
1、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2、法律依据:
(1)根据《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2)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二、什么是拘役
拘役是刑罚中的主刑之一,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拘役有如下特点:
(1)刑期短于有期徒刑,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2)服刑期间,被处拘役者每月可回家一到俩天,参加劳动者还可酌量发给报酬。
(3)拘役期满后再犯罪,不构成累犯。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拓展延伸
拘役期限的计算方法及相关法律规定
拘役期限的计算方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拘役是一种轻刑罚,适用于轻微违法犯罪行为。拘役期限的计算涉及到几个关键因素。首先,拘役的最低期限是三天,最高期限是六个月。其次,拘役期限的计算是以日为单位,按照刑期的总天数进行累计。若刑期不满一月,则按照30天计算;若刑期超过一月,则按照实际天数计算。此外,拘役期限的计算还受到法律特殊规定和司法解释的影响,比如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减少或延长拘役期限。因此,在具体案件中,需要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才能准确计算拘役期限。
结语
拘役期限的计算方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是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进行的。拘役是一种轻刑罚,适用于轻微违法犯罪行为。拘役期限的计算涉及到几个关键因素。首先,拘役的最低期限是三天,最高期限是六个月。其次,拘役期限的计算是以日为单位,按照刑期的总天数进行累计。若刑期不满一月,则按照30天计算;若刑期超过一月,则按照实际天数计算。此外,拘役期限的计算还受到法律特殊规定和司法解释的影响,比如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减少或延长拘役期限。因此,在具体案件中,需要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才能准确计算拘役期限。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章 特别程序 第四节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第三百四十五条 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时,应当对精神病人严加看管,并注意约束的方式、方法和力度,以避免和防止危害他人和精神病人的自身安全为限度。
对于精神病人已没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解除约束后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解除保护性约束措施。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章 立案、撤案 第一节 受 案 第一百七十条 公安机关对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签名,并妥善保管。必要时,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三十六条 被监视居住人违反监视居住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请批准逮捕:
(一)涉嫌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
(二)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干扰证人作证、串供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三)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四)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的;
(五)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情节严重的,或者两次以上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的;
(六)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或者通信,情节严重的,或者两次以上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或者通信的;
(七)经传讯无正当理由不到案,情节严重的,或者经两次以上传讯不到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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