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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是债权还是物权

2024-02-25 来源:客趣旅游网

法律主观:

一、债权是所有权吗
债权不是所有权。所有权和债权的关系与区别如下:
1、从产生途径、形态分析。
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所有制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债权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所有权是财产权,在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社会,财产债权化是普遍趋势,所以债权也是财产权。反映则是一种动态的流转性的财产权,财产所有权则是一种静态的归属性的财产权。在商品经济中,财产不能没有归属,也不能没有交换流转,总是处于动或静的状态,从而构成民事财产关系的整体。反映静态归属性关系的法律制度是与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反映动态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则是债权,所有权和债权相辅相成,共同构成民事财产权。
2、从法律关系构成分析
权利主体不同,财产所有权主体特定,义务主体无需特定,而债权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都是特定的。
客体不同,债权的客体可以实物,也可以是行为,而财产所有权的客体只能是物。
内容不同,债的内容是指债权人享有的权利和债务人承担的义务,即债权和债务。因为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双方主体的平等性规定了债权的请求性,所以债权表现为是一种请求权,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必须依靠债务人的作为行为,而财产所有权客体是物,所有权呈现为支配权,即四项权能,所有权人的权利主要是指即实现某种行为的可能性,其实现借助他人的不作为行为。
权利性质不同,所有权是绝对权,对世权,是完全物权;债权是相对权,对人权,是不完全物权。
二、债权具有什么特征
债权, “债务”的对称。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和债务一起共同构成债的内容。债权与物权相对应,成为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债权具有下列特征:
1、债权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履行义务的一定行为;而物权的客体只有物。
2、债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只能是特定的人;物权只是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则是不确定的。
3、债权无追及力,而物权有追及力。
三、债的发生原因有哪些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 无因管理 、 不当得利 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1、合同。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基于合同产生的债即为合同之债。合同之债是当事人在平等基础上自愿设定的,是民事主体主动参与民事活动,积极开展各种经济交往的法律表现。同时,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产生合同之债。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受到损失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取得利益的一方返还不当利益。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费用。综上所述,债权不是所有权,债权在产生途径和法律关系的多方面与所有权存在区别。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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