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一、买方税费印花税:合同价×0.05%。权证印花税:5元/本。配图费:25元/套;非居住用房130元/套。交易手续费:2.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非居住用房:合同价×0.5%(买方承担)。权证登记费:80元/件;非居住用房、法人售房300元/件。
二、卖方税费
1、营业税及附加(1)居住用房满五年:普通居住用房:免征;非普通居住用房:(出售价—购入价)×5.55%(境外人为5%-5.05%,视房产所在区县而定);(2)居住用房未满五年:合同价×5.55%(境外人为5%-5.05%,视房屋所在区县而定);(3)花园住宅、非居住用房、法人售房:(出售价—购入价)×5.55%(境外人为5%-5.05%,视房产所在区县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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