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自己摔倒能享受工伤。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对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职责不能完全局限于对法律规定的字面意义的狭隘理解,应根据具体情况,从立法精神做出正确判断;
2、虽然员工中午吃饭或上厕所是个人生理现象,与工人的工作内容无关,但这是必要的,合理的生理需求,与工人的正常工作密切相关,应受法律保护,视为合理延伸工作内容,是工作原因的范畴,虽然不直接履行职责,但其行为与工作间接相关,也是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即使在吃饭或上厕所时摔倒,也应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