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具体如下:
1、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在职人员为85%,退休人员为95%;
2、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在职人员为88%,退休人员为92%;
3、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在职人员为91%,退休人员为89%。
职工医保报销流程:
1、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保中心申请;
2、工作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办理职工医疗保险报销。
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材料:
1、身份证;
2、社保卡;
3、留住院医疗费用发票;
4、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原件;
5、病案首页;
6、出院小结;
7、费用汇总清单;
8、费用收据;
9、门(急)诊病历及检查报告单(门急诊需提供);
10、病理检查报告;
11、手术记录;
12、长期和临时医嘱;
13、其它所需资料。
综上所述,城镇职工医保在职参保人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91%、88%、85%。 退休人员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95%、92%、89%。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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