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会议室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公司会议室包括大会议室、小会议室。
第二条各部门根据工作的需要确定相应的会议,提前一天到办公室申请使用会议室,并登记。
第三条会议室内的设备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如麦克风、音响、空调等,办公室负责设备调试。
第四条会议期间损坏设备,须由相关部门或当事人按原价赔偿;
第五条会议必须要有纪录,重要会议必须会签确认。
第六条做好会议的贯彻执行工作,做到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
第七条公司重要会议、年度总结大会等,不得无故缺席、迟到,不能到会者,需提前向分管副总、总经理请假。
第八条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应将手机设置在无声或振动状态下。
第九条开会人员应注意保持会议室卫生清洁,会后打扫卫生,关好门窗、空调,整理好会场后,方可离开。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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