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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民主进程

2022-01-09 来源:客趣旅游网


一、民主思想的萌芽阶段(第一波段1840年——1911年)

1、从魏源于1842年写成的《海国图志》,到后来严复翻译的《天演论》,以及大量西方民主思想不断冲击着腐朽的大清王朝。2、资产阶级上层维新派领导了戊戌维新运动——近代以来中国人学习西方、寻求独立富强道路的重要里程碑.也是中国政治近代化的一次重要尝试。在此期间,民主思想主要在高级知识分子中间传播,民主力量十分弱小,专制力量十分巨大。3、清政府进行了预备立宪。4、立宪派领导了立宪运动和保路运动。

二、民主思想的冲突阶段(第二波段1912年——1949年)

5、资产阶级中下层革命派领导了辛亥革命——推翻了封建专制制度,建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国,使民主共和国成为时代潮流,是中国的近代化历程取得的伟大成果,也有力推进了中国近代化进程。但随后的北洋军阀专制、广州政府、南京政府的独裁专制,加上日本的侵略,使中国人民走到了生死存亡的边缘,拿起武器成为第一选择。这一阶段的民主思想主要是围绕救国救民展开,从五四运动到五卅运动,再到后来的各种抗日爱国运动,中国各种民主政党派别林立,思想杂乱无章,在选择民主制度实现的道路上也莫衷一是,这也是导致最为贫穷的农民阶层最终选择暴力的根本原因。从思想的冲突到行动的冲突,国共虽有二次合作,仅仅是为了共同的敌人,在建国思想上是对立的,最后只能以两大政党的武力对决为结束。

这一时期的民主思想的传播主要限于知识分子阶层、至多再加上工商阶层,把数量最为庞大的农民阶级排除在外,使得他们只能在战争中学习战争、在暴力中传播暴力的环境下成长,使之最终习惯于使用暴力工具,远离了民主工具。

三、民主思想的全面传播阶段(第三波段1950年——现在)

建国后的大陆政治主要是围绕两大矛盾展开:即民主与专制的矛盾:反右运动,党内权力斗争的矛盾:1959年庐山会议到十年浩劫、再到粉碎“四人帮”。

中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国家,党在中国政治生活中始终占主导地位,“中国的事情离不开共产党”,从党执政52年的全部历史来看。社会民主进程顺利时,总是党内民主生活正常;社会民主进程遭受挫折时,总是党内民主首先遭到破坏。保证党内民主始终正常对于中国社会民主政治发展具有首要意义。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新中国成立后,党领导人民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进行了广泛的民主实践,实现了几千年来中国政治由封建专制向人民民主的历史性跨越。

随着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1949年6月和9 月, 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在北平开了两次会议, 起草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拟定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方案, 完成了成立新中国的准备工作。1949年9月21日至30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隆重举行。包括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入民解放军、各地区各民族和海外华侨的662名代表出席了会议, 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冶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并决定起临时宪法作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 选举毛泽东为中华入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主席, 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为副主席。选举陈毅、贺龙等56人为中央入民政府委员。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在吸取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提出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江泽民多次指出,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完备的法制,是我们的根本目的和根本任务之一。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牢牢掌握社会

主义民主的旗帜。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继续加强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在十七大上,胡锦涛明确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主要的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选举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石。随着特别是2010年对选举法的修正,规定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充分体现了人人平等、地区平等和民族平等的原则,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拓展独具一格的政党关系

继1989年颁布《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后,中共中央于2005年2月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2006年2月和7月,中共中央又先后作出《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等。

激发民族区域自治的生命力

六届全国人大通过了民族区域自治法,经过2001年的修改,2005年5月,国务院又颁布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明确规定上级人民政府支持和帮助民族自治地方的职责等,使这一法律更臻完善。

推进基础性工程的基层民主

十七大第一次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四大政治制度之一。村民自治的创立和发展,从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发端以来,村民自治得到普遍推行,2010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更是把村民自治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积极在城市居民社区推进城市居民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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