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图上的未注尺寸按3D图做出。
1.0机械特性:
1.1本图上未标注的线性尺寸公差按下表(见图上的表格内的尺寸范围及选用公差),下表未
涵盖之处见标准NADCA S-4-1/2/3-94。 1.2中心线的误差为±0.12。
1.3除另有规定外,拔模斜度按1.5°±20′,壁厚小于1.5mm的侧壁的出模斜度见标准
NADCA S-4-4-94。
1.4图上显示为锐角的地方的倒角(包括倒直角、倒圆角)必须小于0.25mm。 1.5标识为“REF”的尺寸仅供参考。 1.6图上尺寸为喷涂、电镀前的尺寸。
2.0喷涂要求(不需喷涂的产品不适用)
2.1对指定的表面喷油,纹理结构(撒点处理)按客户的样板。 2.2 所有螺纹孔不可进油。 2.3 涂层厚度要符合规格要求。
2.4 对于有明确规定的要进行两次喷涂的表面上的螺纹孔必须用夹具保护住。 颜色: RAL 7012
纹理结构:精细的鹅卵石状(撒点处理)
3.0模具方面的要求
3.1在正式的模具设计之前,模具的水口及顶针位置必须与客户的机械工程部讨论决定,要
提供完整的模具图以备批复。
3.2模具至少要啤10万模次,所有表面抛光。
3.3新模及改模后要交样板(附全尺寸报告)给客户机械工程部批复。所有零件必须经得书面
批复后方可批量生产。
3.4如模具有多个模穴,则每模穴的样板都要经批复。 3.5内浇口残留量小于0.15mm。
3.6顶针痕凸起0.15mm以下,凹下0.4以下。 3.7分模面的错模量在0.12mm以下可接受 。 3.8 表示分模线。 3.9批锋在0.08mm以下。
3.10在模上制作包含年、月的日期编码,日期编码外圆直径在8.0mm以下。 3.11若有需要,客户商标及模穴标记(多模穴的模具)必须铸出,字体清晰可见,字高3.5mm,
深0.2mm,字不可凸起于产品表面。 3.12模具及模具设计文件(包括图纸)归客户所有,虽然由供应商保养,但客户在有需要时,
可随时取回。
4.0品质控制及外观标准
4.1此产品为外观件,所有曲线及倒圆角处必须平滑过渡。
4.2外部(可视)表面不可有缩水、粘模、气孔、划伤及其它污渍。 4.3零件必须除净毛刺,不可有锐角及其它问题。
4.4标有“CPK”的尺寸为重要的设计参数,供应商要随机抽取5个计算CPK,CPK≥1.5
为合格。若不能满足,另外随机抽25个(总共30个)测验以确保CPK测定结果的有效性。每次交货时要提供打印好的CPK报告给客户的机械工程部。 4.5在零件上不可有供应商的商标及其它标识。
5.0包装要求
每件零件分开包装,避免搬运及运输过程中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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