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综合气象干旱指数(CI) 4.1 综合气象干旱等级
表6 综合气象干旱等级的划分
等级 1 2 3 类型 无旱 轻旱 中旱 CI值 -0.6< CI -1.2< CI ≤ -0.6 -1.8< CI ≤ -1.2 干旱影响程度 降水正常或较常年偏多,地表湿润,无旱象 降水较常年偏少,地表空气干燥,土壤出现水分轻度不足。 降水持续较常年偏少,土壤表面干燥,土壤出现水分不足,地表植物叶片白天有萎蔫现象。 土壤出现水分持续严重不足,土壤出现较厚的4 重旱 -2.4< CI ≤ -1.8 干土层,植物萎蔫、叶片干枯,果实脱落;对农作物和生态环境造成较严重影响,工业生产、人畜饮水产生一定影响。 土壤出现水分长时间严重不足,地表植物干5 特旱 CI ≤ -2.4 枯、死亡;对农作物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工业生产、人畜饮水产生较大影响。 4.2 综合气象干旱指数的计算方法
综合气象干旱指数是利用近30天(相当月尺度)和近90天(相当季尺度)降水量标准化降水指数,以及近30天相对湿润指数进行综合而得,该指标既反映短时间尺度(月)和长时间尺度(季)降水量气候异常情况,又反映短时间尺度(影响农作物)水分亏欠情况。该指标适合实时气象干旱监测和历史同期气象干旱评估。综合气象干旱指数CI的计算见(5)式:
CIaZ30bZ90cM30 …………………………………… (5)
式中:
Z30、Z90——分别为近30和近90天标准化降水指数SPI,计算方法见附录C;
M30——近30天相对湿润度指数,由(3)式得;
a ——为近30天标准化降水系数,由达轻旱以上级别Z30的平均值,除以历史出现最小Z30值,平均取0.4;
b——近90天标准化降水系数,由达轻旱以上级别Z90的平均值,除以历史出现最小
Z90值,平均取0.4;
c——近30天相对湿润系数,由达轻旱以上级别M30的平均值,除以历史出现最小
M30值,平均取0.8。
通过(5)式,利用前期平均气温、降水量可以滚动计算出每天综合干旱指数CI,进行干旱监测。
4.3 干旱过程的确定和评价 4.3.1干旱过程的确定
当综合干旱指数CI连续十天为轻旱以上等级,则确定为发生一次干旱过程。干旱过程的开始日为第1天CI指数达轻旱以上等级的日期。在干旱发生期,当综合干旱指数CI连续十天为无旱等级时干旱解除,同时干旱过程结束,结束日期为最后1次CI指数达无旱等级的日期。干旱过程开始到结束期间的时间为干旱持续时间。 4.3.2干旱过程强度
干旱过程内所有天的CI指数为轻旱以上干旱等级之和为干旱过程强度,其值越小干旱过程越强。
4.3.3 某时段干旱评价
当评价某时段(月、季、年)是否发生干旱事件时,所评价时段内必须至少出现一次干旱过程,并且累计干旱持续时间超过所评价时段的1/4时,则认为该时段发生干旱事件,其干旱强度由时段内CI值为轻旱以上干旱等级之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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