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鞍山市交通系统夏季消防检查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消防管理
【发文字号】鞍交委行管发[2015]136号 【发布部门】鞍山市交通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6.08 【实施日期】2015.06.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鞍山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鞍山市交通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鞍交委行管发[2015]136号)
委属各单位:
经市交通委研究决定,现将《鞍山市交通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鞍山市交通委员会 2015年6月8日
鞍山市交通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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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力做好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根据市消防委工作安排,经市交通委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系统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依法监管、社会单位全面负责,群众广泛参与”的原则,集中开展以火灾隐患整治、监督执法和灭火救援能力建设、消防宣传教育、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督促相关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推动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职履责,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提升公众消防安全意识,确保夏季全系统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执法执勤不发生有损形象的事件,切实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出行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交通委成立交通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恒月 市交通委副主任
成 员:李效东 市交通委行业管理处处长 宋力和 市公路管理处处长 齐珩章 市运输车辆管理处处长 王遗明 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处长
王忠伦 市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处长 乔承军 市交通执业管理处处长 滕书德 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翟洪刚 市地方铁路管理处处长 2 / 3
吴伟光 市交通委行业管理处副处长
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办公室设在交通委行管处,具体负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督查考核等工作。各单位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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