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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集权制对近代中国科学技术发展的影响

2024-06-25 来源:客趣旅游网
中央集权制对近代中国科学技术发展的影响

2019-10-22

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主题。⽆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各国政府都以发展本国经济、提⾼⼈民⽣活⽔平为⽬标。科学技术能极⼤地提⾼⽣产⼒,所以在各国的发展战略中被放在突出位置。中国从清朝末年洋务运动、⾃强运动以来历代政府都很重视科学技术的发展,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政府⼜把科学技术视为“第⼀⽣产⼒”格外重视。

回顾近代⼏百年来的科学技术发展史,⼈们发现科学技术不仅有其⾃⾝的发展规律,⽽且还严重依赖于社会经济其它因素的发展。在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史上的⼀些失败经历在这⼏百年⾥反复重演1。正如马克思所说,\"⼈们⾃⼰创造⾃⼰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选定的条件下创造,⽽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路易.波拿巴的五⽉⼗⼋⽇》)所以正确认识近代科学技术发展史,理解近代中国科学技术发展的历史条件,对确⽴当代科学技术政策具有重要意义。本⽂从新的⾓度理解历史,将对中国近代科学技术发展落后的原因提出新的解释。第⼀章 前⾔

⼀提到对中国近代科学技术落后原因的研究就不能不提到李约瑟难题,在科学技术史领域李约瑟⼏乎是中国科学技术史的代名词,⽽李约瑟难题则意味着对于“中国近代科学何以落后”这⼀现象的探索。

李约瑟的问题以不同形式在不同场合表达过,其核⼼内容是,为什么近代科学——对⾃然的数学化假设及其所蕴含的先进技术——只产⽣于伽利略时代的西⽅,⽽不是产⽣于从公元前⼀世纪到⼗五世纪⼀直享有⽐西⽅更辉煌⽂明的中国?今天的科学史家将这⼀关于科学⾰命和中国科学与技术演化状态的⽐较问题称为“李约瑟问题”。

不过,最近的研究揭⽰李约瑟问题并不始于李约瑟。最早注意到中国在科学上的“落后”的是16世纪末来华的耶稣会⼠。利马窦、庞迪我等⼈都指出了中国知识界在科学知识上的落后。(利马窦,p347; 张铠,p415) 1728年,法兰西科学院秘书梅德朗在给法国耶稣会⼠巴多明的⼀封信中明确提出了“落后”问题,后者也对这⼀问题给出了解释。(韩琦,p289-298)同时代和稍后的众多欧洲思想家和科学家也先后涉⾜这⼀问题,波义⽿、莱布尼茨、卡西尼、孟德斯鸠、伏尔泰、魁奈、休谟、狄德罗等⼈都对中国近代科学落后的原因进⾏了探讨2。

到⼗九世纪中叶以后,中国在历次对外战争中屡战屡败,特别是经历了“洋务运动”、“⾃强运动”到中⽇甲午战争失败之后,对社会经济(当然包括科学技术)的发展条件(或落后的原因)问题实际上已经在中国知识分⼦中被提出来了。这⼀时期中央政府酝酿变法维新,⼀批新式教育机构也纷纷成⽴,对外政治经济⽂化交流空前繁荣。20世纪初到抗战时期,⼤批受过西⽅系统教育的知识分⼦从更加⼴阔的中西⽅对⽐的⾓度,对近代中国科学技术为什么落后这个问题提出了各⾃的看法3。李约瑟对这个问题开始感兴趣也是在30年代受到中国知识分⼦的影响之后。

李约瑟开始研究中国古代科学时已是⼀个成功的⽣物化学家、英国皇家学院院⼠,并且已年近四⼗,当时他在⼏个中国青年学者的影响下对中国古代⽂明产⽣了兴趣,进⽽⼜对近(现)代中国的落后状况感到困惑。李约瑟(2001 p6)提到他对中国古代科技产⽣兴趣的发端时说,“1937年⼏位年轻的研究⼯作者来到剑桥……他们对我的影响主要有两⽅⾯:其⼀,他们激励我学习他们的语⾔;其⼆,是他们提出了这样⼀个问题—为何当代科学只是发源于欧洲?……越是深刻了解这些中国来的朋友,我就越发感觉到他们的头脑与我更为相似,当然我所指的是在智⼒程度⽅⾯。⼀个尖锐的问题由此⽽产⽣:为什么现代科学、加利略时代的‘新哲学’或称‘实验哲学’只产⽣于欧洲⽂化,⽽⾮中国⽂化或是印度⽂化呢?”他正式开始搜集资料是在他1942年担任中英科学合作所主任之后。正是对这个问题的思考和探索才有科学史巨著《中国科学技术史》(Science and Civilizationin China)的诞⽣。

“李约瑟问题”或称“李约瑟难题”、“李约瑟之谜”、“李约瑟命题”等等。它们分别对应英⽂的“the Needham Problem (Question)”,“the Needham Puzzle”, “Needham Thesis”等等。⾸先使⽤这⼀说法的是美国经济学家肯尼思.博尔丁(Kenneth Boulding),经过美国社会学家雷斯蒂沃(Sal Restivo)归纳,以及席⽂等⼈的致以辩难,“李约瑟问题”(the Needham Problem)⼀说不胫⽽⾛,80年代初传⼊我国。

当代中国知识界对“李约瑟问题”的兴趣源于1982年10⽉在成都召开的“中国近代科学落后原因”的讨论会。这次会议的论⽂集《科学传统与⽂化》涵盖了当代国内对“李约瑟问题”主要的理论观点。

李约瑟的问题是近代科学技术为什么没有产⽣于⽂明程度较⾼的古代中国,⽽是源于相对“落后”的中世纪欧洲?这⾥,近代科学指的是近代欧洲诞⽣的那样⼀种看待⾃然、处理⾃然的知识形式和社会建制,在哲学上是指由古希腊思想发端的西⽅⼈对待存在的⼀种特殊的理论态度(见吴国盛)。不过,李约瑟从未有过这种难题。席⽂指出,现代科学在发展时留下的欧洲烙印太强,不能认为在全球到处均属可能。李约瑟也很早(⾄迟1956年)就说出中国古代“尽管有这些成就也未能使中国科学达到伽利略、哈维和⽜顿的⽔平”。(刘祖慰2001)

这⾥,必须清楚,中国古代并没有近(现)代意义的科学4,所以,不存在中国近代以前曾经在科学技术领域领先世界,近代以后才逐步落后的问题。严格的说,古代欧洲也没有近代(现代)意义上的科学----⼀种以观察和实验为基础以理性来解释⾃然的知识形式。从这⼀点说,近代科学技术体系产⽣于⼴阔复杂的中世纪欧洲社会经济环境,必须从当时的社会经济环境中去探求产⽣的条件和原因,⽽不是⽤科学技术体系建⽴起来之后的标准去衡量产⽣它的⼟壤。

有⼈认为,李约瑟难题是在讨论⼀个没有发⽣的历史事件,是⼀个“假问题”、“伪问题”5,因⽽没有学术意义。从能否被证伪的

标准来看,李约瑟难题确实不是⼀个科学问题,⽽是⼀个历史问题,按照卡尔.波普尔的观点,历史不属于科学的范畴。但是,不是严格意义的科学却不能说就没有意义。没有⼈会怀疑宋巴特、马克斯. 韦伯的以及默顿这些学者关于近代西⽅⽂明的起源所做的思考和探索的重要意义。中国近代、现代的落后状况是不争的事实,不管是曾经领先还是⼀直就很落后。研究成功的历史事件和没有发⽣的“历史可能”学术意义是相当的。带着“古代中国为什么没有产⽣近代科学”这个问题出发,对欧洲中世纪到近代这⼀时期产⽣近代科学的社会经济基础进⾏深⼊的⽐较研究意义重⼤。

因为近代资本主义的兴起、⼯业⾰命和近代科技⾰命在西⽅历史上的“巧合”,因此很多学者也把近代⼯业⾰命没有在中国发⽣和近代科学技术⾰命没有在中国产⽣视为同⼀个问题。事实上提到资本主义的兴起、⼯业⾰命和科学技术⾰命这三项历史事件中的任意⼀项都不能不提到另外两项。虽然已经有⼤量的⽂献论述它们之间的关系,但在这个领域仍然期待有新的认识上的突破。对经济史学家⽽⾔,“李约瑟难题”也有中国古代⼯商业发达、⽂明程度很⾼,为什么到近代反⽽落后(没有产⽣资产阶级)的含义。李约瑟本⼈把资本主义的发展作为了科学技术⾰命的隐含前提,在他的逻辑中,认为中国的资本主义没能发展起来,所以近代科学技术⾰命也没能在中国产⽣。(张孟闻p22)--------------------------------------------------------------------------------1 清初杨光先反对汤若望按照西⽅天⽂学制定的历法时的,“宁可使中夏⽆好历法,不可使中夏有西洋⼈。”之说和三百年后的⾔论“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如出⼀辙(参见楚夏夫《杨光先的“⼤义”》,《经济前沿》1997.11)。《官场现形记》披露的清朝末年引进机器设备的官僚们和当代国企某些领导的做法和结果并⽆⼆致:政府耗费巨款买回⼀堆废铁,甚⾄有时废铁也没有。

2 韩琦,《中国科学技术的西传及其影响》,河北⼈民出版社,1999,p176-190 本⽂转引⾃ 刘钝2002,p8

3 仁鸿隽、梁启超、王?、冯友兰、吴景超 、竺可桢等⼈分别发表了论⽂阐述⾃⼰的观点,李约瑟当时和这些学者也有交流。参见范岱年,《关于中国近代科学落后原因的讨论》载《⼆⼗⼀世纪》1997,no.44,pp18—29,以及刘钝pp1-29,谢泳等。4 关于近代科学的定义与起源⽬前还是⼀个存在争议的问题,本⽂采⽤的是⽬前的主流观点。参见Roger Hart的“BeyondScience and Civilization: A Post-Needham Critique”,The Science Studies Reader,edited by Mario Biagioli, New York: Routledge (1999)。

5 参见 江晓原 袁幼鸣,《“李约瑟难题”是伪问题?》载2001年5⽉24⽇《南⽅周末》第⼆章 研究现状综述及述评

从马可波罗到鸦⽚战争再到⼆⼗世纪上半叶,西⽅对中国,中国对西⽅彼此看待对⽅的观点和印象都产⽣了巨⼤的变化1。西⽅在这七百年时间⾥发⽣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并在世界民族之林中脱颖⽽出,⽽中国则在1300-1840之间⼏乎没有发⽣变化,并从天朝⼤国沦落为任⼈宰割的殖民地。这种巨⼤的发展上的反差早就引起了中外学者的关注。科学技术被誉为“第⼀⽣产⼒”,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轻重的作⽤,据刘钝(2002 p1)统计,⾃1980年到2002年,已发表的国内外关于近代中国科学技术为什么落后问题的论⽂有260多篇,专著30余种,如果把⽹络论⽂加⼊其中,数字还会⼤⼤增加。有鉴于此,本⽂主要回顾现有解释中国近代科学技术为什么落后的理论中从制度着⼿或和制度因素有关的⽂化、地理、科举制度和经济政治制度等主要理论,对其它主要理论只给出评价和指出缺陷⽽不⼀⼀赘述理论本⾝。§2.1⽂化原因论

⽂化原因是很多学者偏重的⼀个阻碍中国近代科学技术发展的因素。梁启超、冯友兰、吴景超等学者在20世纪初就提出过系统的论述(范岱年,谢泳)。当代有不少学者还在为⽂化原因论提出新的论证(Chen-lu Tsou1998)。

⽂化原因论所受的最重要的影响是马克斯.韦伯的《新教理论与资本主义精神》2、宋巴特的《犹太⼈和近代资本主义》(发表于1911年)和R.K.默顿的《⼗七世纪英国的科学、技术与社会》⼀书。特别是默顿把清教主义对近代英国科学发展的促进作⽤推到了⼀种历史的⾼度3。

当代学者(包括李约瑟)在考虑影响近代中国科学发展的⽂化因素时,⼤体上还是前⼈的思路。⽂化原因论最⼤的成功在于摆脱了启蒙时期对宗教的单⼀认识,使⼈认识到宗教在科学发展历史上是有正⾯作⽤的,不再把中世纪的欧洲看作“漆⿊⼀团”4。

⽂化解释者最⼤问题则在于往往只顾⼀点⽽不及其他。在默顿推崇清教的积极作⽤时完全忘记了宗教裁判所的作⽤,对宗教顽固分⼦在科学发展历史中的消极作⽤只字不提,也忘记了达尔⽂曾遭遇的困境。强调儒家在中国古代的消极影响的学者对海外华⼈的巨⼤成功和亚洲另⼀个儒教国家⽇本的创造的奇迹视⽽不见,⽇本只花了三⼗年的时间就加⼊了现代国家的⾏列,对于停滞不前的中国,难道仅仅谴责儒家影响就可以⼼安理得吗?对⼀个国家(社会)⽽⾔,在⼀个时期往往是多种互相⽭盾的⽂化并存,即使是在儒家⼀统天下的古代中国,道家和佛家也都占有⼀定的“市场”。⽆论古今中外,⽂化都不是⼀成不变的,并且,⽂化的发展(变化)⽅向并不是⽂化本⾝能够决定的,归根结底还是要找社会经济根源。§2.2地理环境原因

⾃然地理上的原因最初多被国外学者或接受过西⽅留学教育的学者所强调,可能是我国学者缺少国际⽂化背景的缘故。最初指出地理上的区别的,是提出“东⽅专制”论的魏复古(Karl A. Wittfogel),他指出中国是以⽔利农业为基础的社会时,实际上已

经强调了中国和欧洲地理环境的不同。

1944年10⽉,李约瑟时任中英科学合作馆馆长、中国科学社名誉社友,他在⼀次题为《中国之科学与⽂化》的讲演中,提到了⾃然地理上的原因5。他认为,地理⽅⾯,中国是个⼤陆国家,故闭关⾃守,故步⾃封,与希腊、罗马、埃及这些海洋⽂化不同。天⽓⽅⾯因⾬量不⼀定,所以不得不有灌溉制度,因此,⼟地尽为⼀国之王所吞并,并进⽽形成不利于近代科学技术出现的官僚制度。李约瑟的合作者之⼀,华裔美籍历史学家黄仁宇对此论述颇多,他很强调各国之间⾃然地理的差异造成发展模式的不同。他认为,⼟壤、风向和⾬量是影响中国命运的三⼤因素。它们直接或间接地促使中国要采取中央集权式的、农业形态的官僚体系。⽽官僚体系正是妨碍现代科学技术在近代中国发展的直接原因。(黄仁宇《放宽历史的视界》p56,pp60-77;《中国⼤历史》pp21—23)

梁景⽂(Graeme Lang 1997,1997) 则对地理环境对中国近代科学技术的影响机理做出了全⾯的论述。他认为,地理⽣态环境的差异导致了中国和欧洲不同的政治制度,这才是问题的根源。⾸先,欧洲⼤部分地区的农业⽣产是依靠⾃然降⾬,6世纪到9世纪的欧洲农业⾰命为城镇的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因为国家在农业⽣产上的作⽤不⼤,所以对这些城镇的控制⽐较弱,城镇得以发展各⾃相对独⽴的政治制度和政治传统。但是在中国,国家起源于⼤河平原,⼀直依靠⼤规模的国家性质的⽔利⼯程来稳定和提⾼粮⾷供给,其他⼤河流域的⽂明古国如古埃及、古印度和古巴⽐伦也是如此。这些国家的政府⽐上述的欧洲国家的政府要专制的多。因此相对独⽴的⼯商业城镇没有在这些国家发展起来,也没有相对独⽴的类似欧洲⼤学的教育机构。并且,由于地理原因,欧洲长期以来都是由⼀群互相竞争的国家组成,这种多国体系对科学发展致关重要:第⼀,它使得各国长期持续为谋求在经济、军事、⼯业等⽅⾯的优势⽽竞争;第⼆,它给不同的意识形态和思想体系提供了⽣存空间。与欧洲不同的是中国长期以来是⼀个统⼀国家,周围各国也不能构成有效威胁。因此,中国在经济、⼯商业的发展没有外来竞争带来的动⼒,军事上也⼀直以对付“民乱”和镇守边境为任务,在思想上⾮正统观点不仅得不到⽀持甚⾄⽣存空间也没有。地理环境论确实提供了⼀种新的视⾓,这种视⾓最早见于马克思关于“亚细亚⽣产⽅式”的描述,魏复古(Karl Wittfogel)的《东⽅专制:关于集权的⽐较研究》(Oriental Despotism: A Comparative Study of Total Power)发展了马克思的观点。魏复古在其中提出了“⽔利农业”理论(hydraulic agriculture),系统论证了⽔利农业产⽣专制(集权)的机制。不过,地理环境影响论者⾯临两个难题:第⼀,地理环境因素是⽆法直接对科学技术的发展产⽣决定性的影响,必须通过中间机制——社会经济制度,也就是说地理环境影响了社会经济制度,社会经济制度产⽣相应的科学技术;第⼆,中国古代的⼤型农业⽔利设施多是在战国时修建的,这是当时各国之间激烈的军事经济竞争的结果。各个⽔利设施的有效范围都是地⽅性的,并且集中在北⽅,长江以南⼏乎没有⼤型的灌溉农业,所以⽤北⽅的⽔利农业影响来解释全国范围的持久的中央集权式的官僚统治是不够的,必须借助于其它的“因素”来加以补充。§2.3社会经济制度原因

从社会经济的⾓度看问题是马克思主义的⼀贯⽴场,李约瑟也深受影响。当今⾯世的多数研究中国为什么落后问题的成果是从这⼀⾓度出发的。

教育是⼀种传播知识培养⼈才的社会制度,但是因为它对知识形式的演化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关重要,所以也是学者们解答“李约瑟难题”时⽐较偏重的⼀个原因。梁启超在1924年发表了《中国近三百年来学术史》,进⼀步综述了乾嘉时期只有考证学得到畸形发展,⽽⾃然科学未能发展起来的原因。他认为,最⼤的障碍物,⾃然是⼋股取⼠的科举制度。

化学家王?在1922年的《科学》杂志上发表《中国之科学思想》⼀⽂,认为中国科学不振不仅是“吾国学者之不知归纳法”或“我国素鄙视物质科学,不加注意”,⽽强调“历史之影响,即专制之影响”。他认为政府的专制、学术专制,对中国科学的发展是极⼤的“摧残”。

李约瑟在1944年的科学社发⾔中也指出:“古代之中国哲学颇合科学之理解,⽽后世继续发扬之技术上发明与创造亦予举世⽂化以深切有⼒之影响。问题之症结乃为现代科学与科学之理论体系,何以发⽣于西⽅⽽不于中国也。”他认为:“此当于坚实物质因素中求答。……中国之经济制度,迥不同于欧洲。继封建制度之后者为亚洲之官僚制度或官僚封建制度,⽽不为资本主义……⼤商⼈之未尝产⽣,此科学之所以不发达也。”

把近代中国科学的落后归因于社会经济制度是四⼗年代的主流观点。竺可桢在发表于1945年的《为什么中国古代没有产⽣⾃然科学?》⼀⽂6中他考察了中国历史,指出:“从战国到汉初,⼀⽅⾯是⼯商业发达时期,⼀⽅⾯也是中国思想最璀璨的⼀个时期。但是,由于汉武帝厉⾏了重农抑商的政策,使⼯商业的发展被扼杀。……古代帝王认为‘民农则朴,朴则易⽤,易⽤则边境安,主位尊’。因此提倡重农抑商,农业社会势⼒⼤,求知之⼼不得发达,⽽科学思想亦⽆从发展。”他的结论是:“重农业社会的机构和封建思想,使中国古代不能产⽣⾃然科学。”

《中西500年⽐较》⼀书是国内最早系统⽐较中西差异的著作。它对近代⼗六世纪以来中西差异的制度着眼点在“皇权(专制)”与“王权”的差异上,把近代中国的科学技术落后主要归结为皇权统治、重农抑商和海禁政策(pp15—42)。但是本书由于成书较早,中西⽅历史资料都⽐较缺乏,对待历史事件也⼤多沿⽤⽼观点,但其系统⽐较中西⽅差异的做法具有⽅法论上的开创意义。

当代经济学家在“李约瑟问题”的制度分析上取得了令⼈瞩⽬的成就。经济学家林毅夫在他的《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发展》⼀书中,专门有⼀章《李约瑟之谜:⼯业⾰命为什么没有发源于中国》(pp244-273)来讨论中国近代的科技发展滞后问题。他在书中提出了⼀个技术发明的简单模型,并且证明了近代(科学⾰命)以前,⼀个国家的科学技术⽔平尤其是技术⽔平是由该国⼈⼝数决定的。然后,他得出结论,科举制度使知识分⼦⽆⼼于投资现代科学研究所必需的⼈⼒资本,因⽽使原始科学跃升为现代科学的概率⼤⼤减低了。他认为,传统中国社会把进⼊统治阶层看作是⼈们在社会中不断往上爬的最终⽬标。为积累参

加这类科举考试所需的特殊的⼈⼒资本,他们具有将他们有限的时间和资源⽤于这些⽅⾯的⾜够激励,这些⼈做了官之后,他们中的⼤多数既没有时间也没有激励在积累科学研究所需要的追加⼈⼒资本。因此,真正起阻碍作⽤的,是科举考试的课程设置和其激励结构。林毅夫的观点被不少⼈接受,贺卫在他的《寻租经济学》(p179)⼀书中,进⼀步发展了林毅夫的理论,把林毅夫所说的“激励”直接解释成“租⾦丰厚”。“三年清知府,⼗万雪花银”,“书中⾃有千钟粟,书中⾃有黄⾦屋,书中⾃有颜如⽟”,在如此的强烈刺激之下,世⼈⾃是趋之若鹜。不过,贺卫还提到,另⼀⽅⾯⼜没有有效的、刺激⼈们创新的并把风险降到最低限度的产权体系(包括私有产权、专利制度以及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等),因⽽从原始科学跃升为现代科学的概率就⼤⼤减低了。

茅于轼(pp.2—3)则指出了制度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所起的决定性作⽤。从表⾯上看,⼯业⾰命以来⼈类物质⽂明得到空前改善,教育普及,寿命延长,各种新奇的发明不断地满⾜⼈类⽆穷的欲望,这些是科技进步造成的,所以有科技是第⼀⽣产⼒的说法。但它未能回答为什么科技的重⼤进步是发⽣在市场制度建⽴之后,⽽不是在市场制度出现之前。计划经济国家对科技不能说不重视。但科技未能挽救计划经济⾛向贫困,中国和前苏联的经验都可以说明这⼀事实,科技之所以要依靠市场,因为发展科技本⾝就是⼀个资源配制问题,如果没有市场制度和在这⼀制度下产⽣的均衡价格,科技提供的新机会可能不是⽤⼀般资源去代替更稀缺的资源,⽽是相反这种科技不是节约了稀缺资源,⽽是浪费了资源,增加了稀缺性。⼈类要依靠科技来减少稀缺性,满⾜不断增长的需求,必须能发明减少稀缺性的科技,亦即能赚钱的科技,能商业化的科技。这⼀点只有市场经济才能保证,更不⽤说市场制度为对社会有⽤的科技提供了巨⼤的激励。所以从本质上看,能够满⾜⼈类不断增长需求的是市场制度和价格机制。只要存在市场和价格,科技就⾃然会产⽣出来。

制度是⼀个⼴义的概念,是⼈们对彼此之间(相互)⾏为的限制。它包括正式的规则(宪法、成⽂法、习惯法、规章等)和⾮正式的限制(习俗惯例、⼀般⾏为准则、以及⾃律的⾏为规范等)以及上述规则限制的执⾏特征。(Douglass C. North, FivePropositions About Institutional Change)制度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在既定的物质技术条件下它决定各种社会经济活动的交易成本。

中国古代的官僚制度、科举制度对近代科学技术发展的阻碍作⽤早被⼈们认识到,市场制度对科学技术发展的“母体作⽤”也早就是⽼⽣常谈,⼗⼋世纪的伯纳德.曼德维尔和亚当.斯密已经在《蜜蜂的寓⾔》和《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分敏锐的指出科学技术知识的增进是循序渐进的⼈类实践过程的产物,这是⼀种试错性的摸索,其中,起决定作⽤的不是⼈性的善恶,⽽是制度,⽽这些制度是⼈类⾏为的结果,但并⾮⼈类有意识设计的产物。制度论学者们运⽤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各⾃系统化了这些观点,使得这些理论成为了科学。但他们的问题是各种理论之间缺乏统⼀性和协调性,虽然说对于⼀个复杂问题不可能简单化地要求给出唯⼀的⼀种“终极解释”,但是,任何问题都有主要⽭盾和次要⽭盾之分,在影响近代科学技术发展的诸多制度因素之中,那个才是最主要的?这个主要因素和其它次要因素之间是⼀种什么关系呢?还有,制度因素和⾮制度因素之间⼜是⼀种什么关系呢?本⽂在下⼀章论述主要观点的过程中,会兼带回答上述问题。--------------------------------------------------------------------------------1 亚当.斯密在⼯业⾰命前⼣就注意到了中国发展的停滞状态,他指出,从马可波罗到他那个时代虽然过了500年,但中国给欧洲旅⾏家的印象却没有变化。亚当.斯密p.65

2 韦伯在这本出版于1904年的书中已经进⾏了⼀些中西⽅的⽂化对⽐,以此来表明⽂化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参见莱因哈特.本迪克斯《马克斯.韦伯思想肖像》p52。

3 《⼗七世纪英国的科学、技术与社会》1986 pp77—169。 默顿在这本书中专门⽤三个章节的篇幅谈宗教对近代科学技术发展的作⽤,加上其他讨论科学与⽂化关系的内容,全书有近⼀半内容是关于科学与⽂化的。另外,默顿坦⾔他的新教观点是受到韦伯的影响。

4 批判宗教的消极作⽤的作品以罗素的⼩册⼦《宗教与科学》为代表,评价其积极作⽤的论⽂参见苏曼pp18—27;李建珊pp43—47; 炎冰pp72—75,另外有彼得斯等⼈编的《科学与宗教》探讨科学与宗教两⽅⾯的互动作⽤。

5 1944年10⽉24-25⽇在贵州湄潭浙江⼤学举⾏了中国科学社湄潭区年会。李约瑟、竺可桢、郑晓沧、王?、钱宝琮等⼈参加。

6 竺可桢的这篇⽂章是他对1944年科学社年会发⾔的总结。第三章 中央集权制度的对科学技术的影响机理

本⽂认为中世纪中西⽅不同的政治经济格局(社会制度)是导致近代社会经济乃⾄科学技术在中西⽅不同发展模式和速度的直接原因。科学技术只是社会经济的⼀部分,近代中国科学技术的落后状态和社会经济⽣活的发展停滞是⼀致的。新历史学派证明,社会经济制度的演化源于⼈们在不同⾃然环境的不同经历和需求, 上述不同还导致了不同⽂化和意识形态的形成,后者对社会制度的选择⼜会产⽣重要影响(诺思 1994 p12)。

本章将分析中央集权制度和影响科学技术发展的各项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及影响机理。见图3.0,公认的影响近代科学技术发展的⼏个因素包括⼩农经济、官僚政治、儒家⽂化、科举制度以及重农轻商的经济政策,⽆不和中央集权密切相关。除此之外,本章还指出,财产权状况、意识形态、和抑制贫富分化的经济政策等和中央集权具有因果关系的因素,特别是财产权,也对近代中国科学技术发展状况的具有重要意义。

区分⼀个国家(地区)是否实⾏中央集权制度的最重要标准之⼀是看下层⾏政官员是否由上级(中央)委派并对上级(中央)

负责1。与之相反在古代有另外两种形式决定地⽅⾏政官员的产⽣,⼀种是封建世袭制,还有就是选举制度。封建贵族在其领地内的最⾼管辖权就是世袭权利,享有⾃治权的城镇官员⼀般由选举产⽣。和地⽅⾏政权利的来源相关联,有许多政治经济上的配套措施(制度)来保障。如果中央政府委派地⽅官员,⽽地⽅官职⼜不能世袭,中央政府就必须不断有⼤批新的官员派往各地,因⽽才有官僚阶层的形成和官僚选拔培训制度的演变(从举孝廉到⼋股取⼠),要保证中央的权利还必须有⼀⽀可以随时调动的军队,所以才有常备军队的建⽴,官僚阶层和常备军队使中央政府的财政负担增加,于是就要征调全国性的赋税,但是征调全国性的赋税必须有正当的理由,所以⼟地国有,“普天之下,莫⾮王⼟,率⼟之滨,莫⾮王⾂”的意识形态被⼴泛宣扬。

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存在的⽬的是抑制危及君主统治因素的发展,维护君主在政治经济领域的绝对利益。中国的中央集权具体是通过⼀个保持流动的⾮世袭的官僚阶层来实现,君主(皇帝)是国家的⼈格化代表,也是官僚阶层的最⾼责任⼈,儒家学说作为伦理标准是选拔和录⽤官僚的依据,官僚政治的运转也很⼤程度上依照这⼀伦理标准⽽不是法律或制度,所以私有财产得不到稳定的认可,财富的积累被政府有意识地加以阻拦。(布罗代尔,第三卷p601)本⽂认为,中国古代的中央集权制度在成功的维护君主统治的同时,也有效抑制了贫富分化,维持了社会发展的简单均衡,阻碍了现代市场经济制度在中国的形成,最终也导致了近代中国科学技术发展的落后。

图3中央集权制对近代科学技术发展的影响机理⽰意图§3.1中央集权制下的财产权状况对科学技术发展的影响

中央集权作为⼀种上层建筑,它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根本上在于它对财产权的定义、形成和实施有决定性作⽤,⽽财产权则是⼀切其它社会经济制度的基础。马克思和恩格斯也认为“东⽅没有⼟地私有制是理解亚细亚⽣产⽅式的关键”。在缺少明确定义和安全的财产权条件下,正常的追求效率的市场机制⽆法发挥作⽤,资源(⼈⼒和物⼒)就不会被投⼊到通过增进科学技术来提⾼效率的事业之中。当代最新的经济理论研究表明,可靠的财产权是解决贫穷和落后的必要和根本前提。3.1.1中国古代财产权的特点——国家所有制

战国后期的商鞅变法在中国政治经济史上有深远的意义。因为它否认了除开君王本⼈以外的贵族占有⼟地的特权,允许普通百姓占有⼟地的使⽤权,从⽽结束了封建采⾢制2,并使国家的统治直接建⽴在⾃耕农之上,也为实⾏⼟地国家所有制创造了条件。

从秦朝开始直到唐朝后期,尽管历朝历代在百姓使⽤国家⼟地的时间、交租⽅式上有各种变化,但民种王⽥、交王租、服王役、⼟地还受的原则却没有变化。国家与百姓之间,权利与义务是并存的,政府“均⽥地”,保证“耕者有其⽥”,农民则“交王租服王役”。秦国商鞅变法“改帝王之制,除井⽥,民得买卖。富者⽥连阡陌,贫者⽆⽴锥之地。”(董仲舒《请限民名⽥疏》《汉书》卷⼆四⾷货志),从表⾯上看是确⽴了⼟地私有的合法性,但商鞅变法的主要⽬的并不是为了解决井⽥制和⽣产⼒发展的⽭盾,⽽是为了改变只有贵族才能合法占有⼟地的状况,从⽽打击削弱贵族势⼒,巩固和加强王权。所以他的变法所确⽴的只是君王对⼟地的绝对所有权利和百姓(和贵族相对)有限的使⽤权。商鞅变法是秦朝在各国之中⾸先确⽴中央集权,最终统⼀各国的基础。⼟地私⼈所有在中国的实质是⼟地私⼈领有,这种“领有”和国家所有之间的⽭盾和⽃争⼀直持续到近代。⼟地私有制在两千多年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经常受到国家政权的限制、⼲扰,⽽且国有⼟地制始终占主导地位。秦朝律⽂中的“受⽥”;汉代限占公⽥的“均⽥之制”及“限名民⽥”;曹魏屯⽥;西晋“占⽥科⽥制”;北魏到隋唐所⾏的“均⽥制”,⽆⼀不具有国家是⼟地主宰者的性质,这也是古代中央集权制的基础。(陈国灿p392)

地主、佃户制既不是封建制,⼜不是现代的地主(⼟地私有)制,⽽是⼀种中间性的地主制;在宋代以后的前近代中国,基本的⽣产关系是国家、农民间的关系,它可规定为国家的农奴制。⽽地主、佃户制即中间性地主制,则是次要的⽣产关系(中村哲p20)。地主对于佃农没有超经济的强制。当佃户不交地租时地主只能向官府申诉,根据官府的裁决征收地租,地主必须依靠公共权⼒的强制⼒。中国的私⼈⼤地主完全不具有独⽴于国家权⼒之外的公共权利——⾏政权、司法权、军事权等,也不曾分割公共权利,这⼀点在性质上不同于封建领主。虽然在朝代交替之际,私⼈⼤地主有可能⼀时侵占国家⼟地所有制,掌握⼀部分公共权利,但这不是得到国家稳定地承认的,新王朝⼀旦确⽴,就要对之进⾏阻⽌和否定。

私⼈⼤地主⼀般也没有免除国家税赋的特权。官僚及其家族,虽然拥有免除全部或部分徭役的特权(不能免税),但这是由于他们和国家的特别关系,即作为国家政治上的统治者的⾝份地位,⼀般地主通常是必须负担国家的赋役的。私⼈⼤地主⼀直受到国家的规范和限制,有时甚⾄被国家强制性没收,官僚和科考得第者的特权地位,⾄多及⾝⽽⽌,不能世袭,如果丧失了这种地位,就算是私⼈⼤地主所有者,多数也是在⽐较短的时期内衰落。所以,官僚和科考得第者的地位很难经历两代⽽保持不衰的(中村哲p25)。南宋政治家、⽂豪⾟弃疾在《最⾼楼.吾衰也》中写下了两句著名的话以告诫他的后⼈不要过于追求物质财富,“千年⽥换⼋百主,⼀⼈⼝插⼏张匙?”。这两句话真实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象和⼈们对财产权得不到保护的消极态度。

3.1.2中国古代财产权状况的形成原因

Abhinay Muthoo(2002)的研究表明,确定安全可靠的财产权源于势均⼒敌者之间的博弈,有⼏点对财产权的形成⾄关重要:⼀,如果博弈者之间的实⼒(主要是运⽤暴⼒夺取他⼈劳动成果能⼒)差异太⼤,则形成财产权的愿望就不容易达成⼀致;⼆,如果要维持⽣产⼒⽔平的持续提⾼,必须同时提⾼⽣产者抵抗暴⼒的能⼒;三,在形成财产权的愿望不⼀致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定期的博弈者之间的产出转移来达成妥协形成财产权;四,博弈者对未来收益的关切程度和财产权的形成可能性正相关;五,因为在⾮⽣产性的抵抗(或使⽤)暴⼒能⼒上需要⼈⼒物⼒投资,所以确⽴财产权的成本很⾼。

但是在极端集权的中国,⼀⽅⾯不存在和中央政府对抗的分权者,所以才能实⾏国家所有制,民对官(各级政府和官员)得不

到明确的财产权承认和保护,政府不仅以“普天之下莫⾮王⼟”否认了任何个⼈完全⾃由拥有⼟地的合法性,还以“帅⼟之滨莫⾮王⾂”否认了个⼈拥有⾃⼰劳动成果的合法性;另⼀⽅⾯,在个⼈之间财产权是存在的,普通地主并没有超经济的特权,即使是佃农也能保存契约规定的收成,⼀般情况下“巧取豪夺”被政府在法律和事实上所禁⽌。

虽然在⼤多数时间⾥,民与官之间是按照上述的第三点——以赋税的形式转移产出来达成妥协以获得暂时的财产权承认,个⼈的财产不会受到侵占,但政府和各级官员却保有随时没收个⼈财产的权利。

个⼈能⼒,消费偏好上的差异会带来财富积累上的巨⼤差异,⼟地兼并因⽽不可避免3,当⼟地兼并最终影响到中央财政收⼊的时候,进⽽会导致王朝的灭亡。所以整个官僚阶层上⾄皇帝下到县令都把“耕者有其⽥”视为⼀种理想状态,认为只要能抑制⼟地兼并、贫富分化,他们的统治就能千秋万代,因⽽在施政过程中全凭个⼈判断⼲预个⼈⽣产、消费甚⾄财产分配。中国的遗产“诸⼦评分制”在清朝的法律化就是这种思想的体现。

对富⼈、⼤商⼈加以惩罚性的侵害财产的经济政治措施是各级政府的经常之举,例如汉武帝强迁⼗万富户到洛阳,明太祖徙江南富民⼗四万实凤阳,明成祖强迁三千富商到北京。朱元璋借“胡维庸案”、“蓝⽟案”之机打击江南官僚缙绅、巨家⼤族,以致“民中⼈之家,⼤抵破产。”1397年的户部报告,全国有⼟地700亩以上的只有14,341户,全部名单可以呈送“御览”4。中国历史上有名的变法莫不体现⼀种回复到“井⽥制”时代平均地权的政治理想,如东汉王莽的变法,魏的“屯⽥”和“均⽥”制,唐初的“受⽥制”,南宋末年的贾似道强买民间私⽥,明清时期政府对地主的强令“退⽥”。并且,⼀旦遇到天灾⼈祸,⾸当其冲的就是那些没有政治背景的商⼈和富户,他们轻则被迫“捐纳”,重则在官吏的纵容或亲⾝参与下被饥民、流匪劫掠甚⾄性命难保。利马窦(p14)根据⾃⼰在中国的经历和所见所闻写道,“⼤⾂们作威作福到这种地步,以⾄简直没有⼀个⼈可以说⾃⼰的财产是安全的,⼈⼈都整天提⼼吊胆,唯恐受到诬告⽽被剥夺⾃⼰所有的⼀切。”

冯.⽶塞斯(pp683-684)指出,市场经济制度下的私有产权和⾃给⾃⾜⾃然经济下的私有产权内涵有天壤之别。⾃给⾃⾜的私有产权的含义只是所有者对⽣产要素获得的产品的排他性使⽤,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私有产权的享有则包含有⽣产要素(资产和⼟地以及劳动)的所有者⾃由使⽤这些要素⽣产产品满⾜消费者(市场)以换取⾃⾝需求的满⾜的⾃由。从这个含义上讲,由于中央集权下实⾏的经济政策,中国古代的私有财产权的享有也是不充分的。3.1.3财产权对科学技术发展的影响

新制度经济学的⼤量研究已经表明,个⼈能够完全保有⾃⼰的劳动成果是最重要的财产权内容,由此才形成了⼀系列以促进个⼈创新、提⾼效率为⽬的包括知识产权法在内的现代激励机制。可以说,明确的财产权制度是现代⽂明建⽴的基础。在中国不仅不能保障个⼈对⽣产要素收益的占有⽽且还限制了个⼈对受益的使⽤,所以市场机制在中国不能形成,严重依赖于近代市场经济活动的科学技术也没有⽣存⼟壤。

中央集权下中国古代私有产权不充分的状态不仅扭曲了经济⽣产⽽且还对⼈⼝的⽣产产⽣了重要影响。中国在前现代时期很早就达到了欧洲在现代⼯业⾰命之后才达到的⼈⼝规模,劳动⼒资源的相对过剩⽆疑也是⼀个制约技术⾰新的重要因素。风车、⽔磨等节省劳⼒型机械在中国的衰退,近代⼤机器⽣产的纺织品最初在中国遇到的困难,甚⾄当代中国农业技术的滞后在很⼤程度上应该归咎于⼈⼝过多。中国的劳动⼒资源对早期来华的西⽅⼈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也认为在中国没有使⽤机械的必要,因为⼈“⼜多⼜便宜”。中国古代⼈⼝为什么能达到这个⽔平呢?中国的灌溉农业使得⼟地的利⽤率⼤⼤增加,单位⼟地的抚养⼈⼝数得以提⾼,这是⼈⼝⽣产的物质基础。但是,农业⽣产⼒的提⾼并不必然导致⼈⼝⼤量增加,是上⽂所述的私有产权的不充分才造成了经济条件对⼈⼝⽣产约束的失灵5才导致古代中国⼈⼝的过剩和节省劳⼒型技术缺乏发展动⼒。1 这个标准不同于现代标准。按照欧洲的分权(民主)政治传统,征收全国性的经常性税收、实⾏全国统⼀的司法标准和外交权就被视为实现了中央集权,本⽂第五章所说的中央集权是这个含义上的。中国古代的中央集权远远超过了这个程度,当然也包括这⼏个内容。中央集权制度并没有⼀个已知的确定概念,本⽂主要指政治经济上出于维护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需要⽽制定的制度、规定,或者在实质上起到维护中央集权作⽤的各种制度,并把维护、倾向中央⾼度集权的意识形态也纳⼊中央集权制度的范畴。

2 西⽅⼤多数史学家认为封建制度是⼀种社会中的政治法律制度,⼤体上强调其三个⽅⾯的内容:⼀,封建主之间形成了特殊的封君封⾂关系;⼆,形成了与封君封⾂相适应的封⼟制度;三,国家权⼒衰落,各封君在其领地内取得了独⽴的⾏政、司法权利。参见马克尧p38。所以,本⽂不称中国古代的政治体制为封建君主制,⽽只称为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3 参见 David Andolfatto关于个⼈消费偏好对财产积累的影响的论述。4 转引⾃黄仁宇《放宽历史的视界》p67

5 中国古代政府经常把⼭林池泽等⾃然资源⽆偿分配给新增⼈⼝,不定期地没收地主的“空地”分给⽆地“流民”,中央政府还强迫⼈⼝密集地区的⼈⼝集体迁徙到⼈⼝稀疏的地区,这些⽆视私有产权的政策直接破坏了⼈⼝和资源之间的制约机制发挥作⽤。在饥荒时实⾏的物价管制和赈灾也客观上维持了⼈⼝的⾼⽔平。总的来讲,是对公共资源的“搭便车问题”和⼈⼝⽣产的“负外部性问题”导致了中国古代⼈⼝的持续稳定增长。§3.2中央集权制下的经济政策对科学技术发展的影响

扶持⼩农经济、重农轻商和⼯商管制都是倍受指责的抑制近代科学技术发展的经济政策,但这些政策的选择和演化所反映的都是中央集权的价值取向。中国的⼩农经济⽣产⽅式的形成,是在战国时期,随着铁器的普遍使⽤由以往的⽕耕交替撂荒农作法向⼀年⼀作的固定农业转化⽽来。这种⼩农⽣产⽅式的社会形成,是在国家强有⼒的主导下进⾏的。经过魏晋南北朝时期,到

宋朝政府承认了农民的⼟地所有,并以⼟地规模和⼈丁数量为基准,把农民(地主)编⼊户籍制。此时⼟地在国家所有的名义下,实⾏个⼈领有,农民和⼟地的关系紧密化,中央政府使⽤雇佣军作为常备军,所以中国并不存在西欧及⽇本的那种拥有司法的独⽴性、具有很浅的⾃我封闭性的村落共同体。(中村哲p11)3.2.1重农轻商与中央集权的关系

为什么中央集权制的国家不能依靠从商业贸易中征收赋税呢? David Friedman (1977)的理论指出,在⼀般情况下,国家的⼤⼩、类型(size and shape)和其主要收⼊来源有关。如果某⼀疆域(territory)主要作为⼀个国家的收⼊来源(⽽不是防卫屏障或其它⽬的),那么国家将会按照使收⼊最⼤化(除开征收成本)的⼤⼩(size)来形成。如果以商业(贸易)为主要赋税来源,国家会⽐较⼤;如果以租⾦(⼟地)为税源,国家会⽐较⼩;如果以劳动(⼈⼝)为税源则国家会形成封闭的国界并且形成⼀元⽂化(以增加⼈⼝外迁成本)。

中国的情况⽐较特殊,David⽤于解释近代欧洲民族国家兴起的简单模型虽然不⾜以解释中国的历史,但仍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中国古代重农轻商政策的形成。中国历史上的赋税来源⼀直包括两部分,⼀部分相当于使⽤国家⼟地和其它⾃然资源(⼭林池泽)⽽付的租⾦(即税),另⼀部分则是成年男⼦的义务劳役和兵役(往往可以⽤钱⽀付)以及⼈⼈都要缴纳的⼈⼝税6。从中国历史上国家对户籍的重视来看,从劳动⼈⼝上获得的收⼊⽐地租收⼊更加重要。从秦朝开始政府就建⽴了详细的户⼝名册作为征调的依据,这⼀制度直到清朝康熙五⼗年“永不加(丁)赋”后才流于形式。在历朝历代,⼈⼝增加⼀直都是⼀项⼤的地⽅政绩7。⾃由竞争的商业政策会导致贸易税收趋近于零(David p65),这样会导致地⽅经济繁荣,但是国家却⽆法征收到⾜够的收⼊维持⼀⽀庞⼤的常备军队8和官僚机器的运⾏。另外,古代的通讯交通条件,也使得对贸易的监管成本过⾼,贸易的分散和流动性使之成为容易失控的产业,所以中央集权制度下不仅要对⼤宗的具有战略意义的物资铁、⾷盐和粮⾷贸易等实⾏国家垄断,⽽且还⽤严格的许可证制度对普通商业进⾏管制。⼀般商品的销售商和⽣产者(⼀般是家庭⼿⼯业者)不能直接交易,必须通过专门的领有许可证并且带扣交易税的中间商(⽛⾏)。因为⼿⼯业⼯场和矿⼭容易聚积较多的⼈员,引发变乱,所以也被严格限制。这就是为什么中国⼈⼝众多(市场⼴阔),有统⼀的中央政府(政治相对稳定)、货币和度量衡以及便利的交通等等⾮常有利的商业条件,但⼯商业在中国古代经济中总是处于次要地位的原因。古代中国具备发展市场经济的⼀切有利条件,唯⼀的问题是强⼤的中央政府和市场经济之间有着天⽣的⽭盾。

所以中国古代所谓⾃给⾃⾜的⼩农经济并不是天然形成,⽽是在中央集权制度下的选择。除开中央集权统治对经济形式的“简单平均”的价值取向之外,⼀⽅⾯对私有财产缺乏保护⽆法促使商品经济深⼊发展,另⼀⽅⾯对⼯商业和商⼈本⾝的限制也导致商业资本外流(商⼈⼩有成就之后往往买⽥置地,或是专⼼科举以求考取功名)。每当中央集权削弱的时候⼯商业总能迅速发展起来,伴随⽽来的则是科学技术的繁荣。(参见第四章)3.2.2重要商品的国家垄断和管制

早期到中国的西⽅旅⾏家惊奇的发现中国到处都是“市场”(集市),但不⽤多久他们⼜会发现中国商⼈的地位低贱,居于“⼠农⼯商”之末,完全仰仗官府的⿐息⽣存。由于⾃然资源的国家所有,国家直接参与经济活动并且发挥重要的作⽤。从汉武帝的“盐铁专营政策”开始,中国古代⼤多数时候粮⾷、盐、铁、茶、酒等⼤宗消费品都是政府专营,这是处于所谓“节制资本”的考虑(钱穆p21)。正是如此,中国古代从秦始皇开始,就再也没有管仲、吕不韦或是像(西⽅)富格尔、梅迪逊式的在政治上有⼤作为⼤影响的商⼈出现9。对这些重要⽣产部门的国家管制还严重制约了这些部门⽣产⽔平的提⾼,直接抑制了科学技术的发展。因为不以盈利为⽬的,在管理这些产业时实⾏的是“计划”指标,其中的弊病和现代计划经济的弊病没有本质的区别,只是在古代技术条件下,“计划”更加脱离实际,事后调节⽆从开展,执⾏也更难以达到预期效果。但是中央政府确实达到了“节制资本”的⽬的10。

我国古代的冶铁技术⼀度领先世界,最先采⽤了⾼炉、风箱、焦炭,以及“炒钢”等先进技术。丘亮辉(1983)对历代铁的需求量进⾏了估算,他指出,因为我国的钢铁⽣产主要是官营,供给国内需求(历史上铁是禁⽌出⼝的商品,甚⾄连海船上的铁钉、铁锅也被登记在册),所以历史上数度关闭坑冶,宋朝⾼宗绍兴32年(1162年)638个铁冶罢废了251个;明初洪武28年(1395年)官库存铁多达1.8万吨,只有少数矿场冶炼⼚维持⽣产。还有中国的航海技术,也在外贸管制下遭到扼杀。3.2.3中央集权制下的经济政策对科学技术发展的消极影响

近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根本上是源于市场经济对效率的追求。斯密(pp5-20)指出:1.国民财富增长的原因在于劳动分⼯;2.劳动分⼯从三个⽅⾯成百倍地提⾼劳动⽣产率:a 分⼯节约了劳动在各个⽣产环节之间转换⼯作的时间,b 分⼯简化了每⼀环节上的操作从⽽提供了发明⼯具的机会,c 分⼯使每⼀环节上的操作成为重复动作从⽽极⼤地提⾼了操作熟练程度3.分⼯虽然成百倍地提⾼劳动⽣产率,但分⼯受到市场⼴度的限制。

劳动分⼯的制度前提是“⾃由贸易”。因为,由⼈⼝增长所提供的劳动投⼊量的增加,如果没有⾃由贸易这⼀制度条件,就会在马尔萨斯报酬递减律的作⽤下逐渐⾛进“低收⼊陷阱”。贸易使得⼯商业从农业当中分离出来,⽽⾃由贸易使得⼯商业进⼊劳动分⼯的良性循环,导致国民财富的持续增长。“⾃由贸易”在此很重要,因为管制下的贸易活动(或交换)往往会因为交易费⽤过⾼⽽压抑了分⼯过程。经济增长与技术进步都离不开相应的制度前提,同⼀要素的增长在不同制度前提下会有⾮常不同的结果。(汪丁丁pp77-78)

古代中国不利于市场经济发展的经济政策⾃然不利于科学技术的发展,西⽅的发展经验在于,经济体制利于市场经济充分发展,促进社会分⼯,激励发明创造,追求财富积累,⿎励各地区⽣产专业化,发挥⽐较优势。整个社会各部分虽然⾃然赋予不同,但能各尽所能。与之相⽐较,古代中央集权统治下的中国社会,“可谓由⼀个伟⼤的农民设计,专⼼⼀致要保持传统所尊重的均匀也就是事先就产⽣了⼀个低⽔平的⼈造平衡。”(黄仁宇《⼗六》pp201-202)

--------------------------------------------------------------------------------6 历史上中央政府征收的和劳动⼒有关的收⼊各朝各代变化较⼤,唐宋的“租庸调”中的“庸”和“调”都属此项,明朝的“⼀条鞭法”和清朝的“地丁合⼀”把各项杂役归⼊到⼟地税之中,统⼀按⽥亩计算。所以难以直接断定整个国家收⼊是以⼟地租⾦为重还是以劳动为重。

7 根据钱穆p17,p58的考证,历代政府的⽥赋(⼟地税)只是⼟地产出的⼀个很⼩的部分,汉朝为1/30,唐朝则为1/40,以后各朝整体上也不⾼,还时有减免。但加征的其它苛捐杂税却往往⾼于正税,并且总是均摊在⼈头上,所以可以认为中国是⼀个以劳动⼒为主要税源的国家。

8 因为中国疆域辽阔,东西南北地理⽓候差异极⼤,所以军队更多是依靠数量优势和充⾜的补给来取胜。中国古代的军队数量⼀般在百万以上,明朝常备军队在⼆百万⼈以上,征调和物资供给都是政府的主要⼯作之⼀。

9 在⾮中央集权国家中,有钱有势的⼤商⼈对科学技术的发展具有重要作⽤,⾸先,他们直接资助⾃⼰感兴趣的科学项⽬研究或是组织⼒量进⾏技术⾰新;第⼆,他们为政治和思想界的“异端”提供了⽣存空间。达芬奇、伽利略等⼈的科学活动可以印证这⼀点。正是因为他们的影响⼒,所以古代中国的中央集权政府特别注意压制⼤商⼈。参见H.F.科恩,《为什么科学⾰命绕过了中国》(载刘钝pp.214-278)第228页。

10 参见黄仁宇《⼗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pp262—291关于⾷盐专卖的详细论述,其中指出在专卖制度下,最终出现了盐价上涨,盐户穷困,盐商破产的情况。

§3.3古代中央集权制下的官僚体制对科学技术发展的影响

官僚体制是另⼀个备受指责的妨碍近代科学技术发展的因素。韦伯、魏复古、李约瑟等⼈都认为这是中国近代社会经济发展(包括科学技术在内)落后的主要原因。马克思的“亚细亚⽣产⽅式”也提到官僚体制。魏复古(Karl A. Wittfogel)所提的“⽔利农业”理论就是为了说明中国式的官僚体制的起源。

但是,官僚体制在中国超过两千年的演化史中和中央集权的互为依存的关系⼀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按照马克斯.韦伯(上卷pp251-252)的分类,中国的官僚制是⼀种家产官僚制,具有传统性⽀配结构,“命令者为主⼈;服从者为⾂民;⾏政⼲部为仆⼈。”离开了维护君主利益的⼤前提,官僚阶层就失去了存在的合理性,⽽没有官僚阶层这个“仆⼈”⾓⾊,君主集权统治也⽆法实现。

3.3.1中国古代中央集权的官僚政治特征中国古代的官僚政治有如下主要特点:

(⼀)皇帝是全国精神世界和物质世界的唯⼀领袖。在中央集权政体下,实⾏皇帝独裁。名义上,中央在皇帝之下,设三公九卿等⾼级朝官,组成国家最⾼统治机构,研究与决策军国 ⼤事,任免中央和地⽅各级官僚,集中全国军、政、财、⼈事以及司法和⽴法等⼀切⼤权于中央,最⾼的权利归属于皇帝。理论上中央集权制是皇帝与中央⾼级官僚的集体统治。中央集权的官僚机构是中央政府, 称为“朝廷”。

(⼆)中国古代⾃西汉“⼋王之乱”以后,地⽅统治以“郡县制”为主,“分封制”名存实亡。在⼤部分历史时期,各地⽅的军事、⾏政、财政、⼈事等各项决策权都集中在中央政府,除⾮能加⼊官僚阶层,封建贵族本⾝能发挥的影响很⼩。在公、侯、伯、⼦、男各级封建贵族的封地上,军事、⾏政、司法和财政各项⼤权仍然归中央政府直接委派的官员管理,并直接对中央政府负责,封建贵族只是在名义上享有封地的供给11。

(三)⼀般情况下,各级官员只相当于皇帝的仆⼈,受皇帝的私⼈委托只对皇帝负责。因此,这些官员的权利和影响⼒都是短暂的。更重要的是,为了防⽌官员们培植个⼈势⼒,避免“尾⼤不掉”的情况,我国在长期的君主中央集权制实践中发展出了⼀整套的具有中央集权特性的官僚⼈事选拔和管理制度。到明朝时,已经有了完整的各种⾏政层次上的分权(制衡)、监查、考核、任职回避和交流制度。

(四)中国官僚阶层的管辖范围远远超出了⾏政领域,各级官僚在必要的情况下对社会经济⽣活的⼀切领域进⾏管理和⼲预。从道德、论理、宗教信仰、司法诉讼,到⽇常经济⽣活甚⾄个⼈遗产分配⽆所不管。3.3.2官僚政治和中央集权的关系

中央集权必须借助官僚阶层才能得以实现和维持,实⾏中央集权的印度莫卧尔王朝依靠⼤⼩“柴达明”来维持统治,奥斯曼⼟⽿其则依靠“牧⼈⼈”12注来保障苏丹的利益。实⾏中央集权是每个君主的愿望,区别只是如何去实现以及效果如何的问题。中央集权的成败关键也在于保持中央对各级官僚的控制上。在中国,⼀⽅⾯从道德论理的培养上使“忠君报国”等中央集权思想深⼊⼈⼼,另⼀⽅⾯,在⼈事制度上建⽴严格的监察、交流与异地任职制度(马克斯.韦伯,下卷 p.720)来防⽌地⽅分权势⼒的形成。

清朝邓廷帧⾃嘉庆⼗五年由京官楚⼈知府⾄道光元年的⼗⼀年间,调升7次,期间丁忧(服丧)回籍2年,这时多在知府任上,每次补实平均只是⼀年多;刘韵珂道光⼗年出任安庆知府⾄⼆⼗年升任浙江巡抚的⼗年间,平调8次,期间还丁⽗忧3年,每次任职不满⼀年。官吏的频繁调迁,不利于地⽅的稳定发展和政治风⽓,但却体现了中央对各级官员的⾄⾼⽆上的控制

权利,使之不能在有限的任职期限内培养⾃⼰的势⼒。除此之外,对有势⼒的官僚进⾏清洗也是保持中央控制⼒的常⽤⼿段,尤其在中央集权程度最⾼的明清时期,朝廷⼤⾂、⾼官很难善终,总难免在⼀轮⼜⼀轮的政治清洗中垮台,⾰职抄家⾝陷囫囵,甚⾄死后还要被清算。明初胡惟庸、蓝⽟两案辗转株连,前者族诛3万余⼈,后者族诛1.5万余⼈,“于是元功宿将相继尽矣”。黄仁宇(《⼗六》p13)统计,明朝1380年以后共有89名户部尚书上任,其中25⼈辞职,22⼈转任他职,16⼈被解

职,7⼈死在任上,7⼈因病或服丧辞职,3⼈被处死,2⼈被流放终⾝不得录⽤,1⼈被放逐,1⼈私⾃离任,1⼈死在战场,最后⼀⼈在亡朝时⾃杀。上述辞职的32⼈中,有3⼈在任职期间被投进过监狱,5⼈迫于太监的压⼒⽽放弃职务,总体⾮正常离职⾼达3/4。

这些措施虽然出于维护君主专制(集权)的⽬的打击了⼤官僚(集团)的势⼒,但是和官僚政治本⾝并不⽭盾,因为官僚贵族化、世袭化的趋势必然在使中央集权削弱的同时使官僚统治破产。世界历史上实⾏过中央集权的其他国家,如奥斯曼⼟⽿其和印度莫卧尔王朝,还有古代⽇本,都是因为缺乏合适的官僚政治体系⽀撑,才导致君主集权统治远不如中国稳定和长久。西⽅历史上,在中世纪末中央政府的⼒量加强以后才出现了培养专门公务员的机构,逐步形成了现代官僚制度。中国官僚政治的早熟和中央集权在中国极早的被确⽴不⽆关系。3.3.3 中央集权制下官僚政治对科学技术发展的影响

李约瑟等⼈认为官僚政治是中国没能产⽣近代科学技术的罪魁祸⾸,但没有明确的阐明其影响机理。⼈们曾经期望在李约瑟的宏篇巨著《中国科学技术史》(SCC)最后能给出⼀个答案,但李约瑟并没有13。李约瑟的思路是,“欧洲宗教改⾰,⽂艺复兴,成⽴民族国家,实⾏资本主义,科学技术的发展是⼀套⾏动,⼀有都有。”(黄仁宇1997《中国》p3)他的假设前提是资本主义发展是近代科学技术⾰命的必要条件,在中国官僚政治遏制了资本主义的发展,所以近代科学⾰命没能产⽣。(张孟闻p22)

正如马克斯.韦伯(下卷p324)所说,官僚政治是现代国家(有别于封建国家)的特点,当代,⽆论是华盛顿、莫斯科、北京还是巴黎和东京,政府和⼤公司都要依靠专门的官僚阶层来维持运转。既然官僚政治不可避免,那么指责其阻碍了科学技术发展就显得不合逻辑。关键在于,不同的官僚体制具有不同的服务对象和功能。我们决不能把微软公司⼈事部的主管、美国总统的商业代表、雍正皇帝的巡抚等同起来,虽然在技术上我们可以把他们都视为官僚⼀类。韦伯把中国古代官僚政治称为家产官僚制,他们和现代官僚制之间存在本质的区别14,家产官僚制仅仅为君主⼀⼈的意志所左右,现代官僚制则服务于不同的组织,这些组织之间往往并没有⼀种管辖关系,只有互相制约或依存的关系。现代官僚是劳动分⼯和管理专业化的结果。从本⽂的⾓度,所谓的“家产官僚制”本质是“⾼度集权的官僚制”。中国古代官僚统治对社会经济真正的危害性是没有约束的⾼度中央集权带来的。⼀⽅⾯,各级地⽅官员在政治经济司法军事等各⽅⾯都没有⾃主权,“天下之事⽆⼤⼩皆决于上”;另⼀⽅⾯地⽅官⼜代表中央政府和君王⾏使在各个领域的管辖权。这⾥对集权制度的合理性暂时搁置,仅仅从可⾏性上考虑。在古代技术条件下,这种⽭盾必须依靠君主和各级⾂属之间价值观、思维⽅式上的⾼度⼀致才能得到解决。虽然国家在选拔官僚队伍时已经严格按照统⼀的伦理道德标准进⾏了筛选,但缺乏“集权”的技术⼿段仍然是⼤问题15,所以不得不依靠上⽂所说的复杂的⼈事制度加以弥补。

试想⼀个地⽅的事务16最终听命于⼏个⽉(甚⾄半年)路程之远的中央政府的号令,当事⼈会有怎样的想法?在这种情况下,⼀切具体事务不得不“依照成例”,不得不“从简”,加上由于实⾏异地任职和任期流动制,地⽅官员“⼈⽣地疏”不可能了解当地情况,这⼜加重了政治风⽓的保守主义倾向。所以各级官僚压制任何可能引起“变乱”的因素的⼼情是⼀致的,“不患贫,患不均”从另⼀个⾓度受到了重视。

明朝以“青天⼤⽼爷”闻名于世的官僚海瑞给了我们⼀个典型的关于中央集权制度下⾏政原则的例⼦。海瑞以“执法不阿”名垂青史,他关于解决复杂的司法诉讼有⼀个标准:

“凡讼⼈之可疑者,与其屈其兄,宁屈其弟;与其屈其叔伯,宁屈其侄;与其屈贫民,宁屈富民;与其屈愚直,宁屈刁顽。事在争产业,与其屈⼩民,宁屈乡宦,以救弊也。事在争⾔貌,与其屈乡宦,宁屈⼩民,以存体也”17

海瑞的原则和“四书”的训⽰⼗分符合,基本上是⽤伦理道德标准来简化解决实际⽣活中的复杂问题。“四书”成书于春秋时期,距海瑞时代也有两千年之久,但它关于“王道”的理论为君主中央集权所⽤,所以成为官僚培训——“科举”最重要的内容。海瑞的这段有关司法的建议充分暴露了长期以来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制度存在的难题:以熟读诗书的⽂⼈官僚治理农民,他们不可能建⽴起现代意义的⾏政司法体系,不会有保障私有财产权的观念,更不会有保障⼈权的观念。并且,这种依靠伦理来执⾏和解释司法与⾏政的⽅法,也没有对付复杂因素和多元关系的能⼒。

由此可见,中央集权的官僚统治下不可能产⽣市场经济体制,资本主义⽆从发展,严重依赖于市场体制下激励机制的近代科学技术必然⽆法产⽣。即便是从外界引进了先进的科学技术,只要中央集权的官僚体系不发⽣变化,被引进的技术也⽆法⽣存发展。最近的研究资料表明,我国古代民间对外的⽂化经济交流规模⼤⼤⾼于从前的估计,各种西⽅科技成果有⼤量的机会流⼊国内18。结合鸦⽚战争之后科学技术引⼊的效果问题,可以认为官僚政治最重要的影响在于它为了维护君主集权⽽严重扭曲了社会经济的效率机制,使近代科学技术既不能萌芽也不能⽣存。

另⼀⽅⾯,官僚阶层作为中央集权政治体系中的执政者和社会经济⽣活的主导者,他们对科学技术的态度直接关系到中国古代科学技术的⽣存与发展。

表3-3 中国古代科学家出仕⼈数和⽐例表

从表3-3可以看到,近⼀半的科学家都在为政府⼯作。这其中⼜有两种情况,其⼀是科学家有了成就或已经具备了相应的科学

研究能⼒以后才被吸收为政府官吏的,这在天⽂学和医学领域中最为明显,另外⼀种情况正好相反,是科学家居官以后才开始科学活动,这种情况主要发⽣在农学和地理学、制图学中。⽆论哪种情况,如此⾼的出仕率是古代西⽅的科学家所不能相⽐的。为什么中国古代的科学技术成就缺乏纯理论研究⽽以实⽤技术为主呢?显然,这和实⽤主义的官僚政治需要不⽆联系。作为官僚阶层底层⼀部分的中国古代科学家并没有选择研究对象的⾃由,他们只需要满⾜中央集权政府的要求即可⾐⾷⽆忧。耶稣会⼠巴多明在1730年写道,“凡是可能在此⽅⾯(天⽂)取得成功的⼈将得不到任何报偿。(钦天监)⽆⾜轻重,在那⾥⽆法有甚奢望。”19所以从西⽅传来的先进科学仪器天⽂望远镜和机械时钟并没有在天⽂观测上被加以应有的利⽤。

官僚科学家还和科学本⾝有关。劳埃德(Geoffrey Lloyd 2001)通过对⽐中国古代官⽅“钦天监”和古希腊天⽂学家的不同社会地位和⾝份,指出,古希腊科学的逻辑思辨和求证精神源于其学术界的“民间”⾝份和市场化运作⽅式。古希腊学者把从事学术活动作为⼀种谋⽣⽅式,他们通过办学收费和吸引权贵的捐款过⽇⼦,这和春秋战国时期诸⼦百家的谋⽣⽅式是相同的。学者之间为了提⾼个⼈声望经常举办或参加公开演讲辩论,激烈的市场化竞争给古希腊科学发展带来了深远的影响。第⼀,学者们进⾏原创提出新观点的压⼒(动⼒)很⼤,因为陈词滥调是不可能吸引听众的。第⼆,⼀种经常⽤来宣传⾃⼰新观点的策略就是破坏其他⼈的观点,这有助于对⽴论依据进⾏近乎苛刻的检查。第三,从⾃⾝的⾓度出发,⼈们必须尽量使⾃⼰免受这样的攻击,在这种环境中,⼀种严格证明的观念得到了发展并被运⽤与古希腊数学和其它相关领域。§3.4中央集权制、科举制度、儒家⽂化与科学技术发展的关系

中央集权的维持必须依靠⾮世袭的官僚阶层,⽽⾮世袭的官僚阶层则必须通过保持流动性、定期补充新的官员才能实现。科举制度产⽣以前,曾实⾏过“举孝廉”、“九品中正”制等推荐候选官吏的⽅法,但⽆法避免“世袭化”和“贵族化”的趋势,所以最终废弃不⽤。

科举制度始于隋朝。科举,就是由封建国家设⽴科⽬,定期举⾏统⼀考试,通过考试来选拔官吏,这种作法,也叫“开科取⼠”。据说,唐太宗李世民看见新进⼠从端门列队⽽出的时候,⾮常⾼兴,说:“天下英雄⼊吾彀中矣”20。在君主看来,科举制度还是⼀种笼络⼈才的⼿段,明朝时参加科举各级考试⽽被⽹络其中的知识分⼦有百万之众。科举制度的弊病其实在唐代就有⼈指出过,赵匡(李世民时期扬州刺史)就认为科举考试,“务为巧丽”,参加考试的⼈“徒竭其精华习不急之业”,“所习⾮所⽤,所⽤⾮所习”21。

科举制度从两个⽅⾯直接对科学技术的发展产⽣影响:第⼀,作为⼀种(也是最重要⼀种)⼈才选拔制度,它直接决定了⼈才教育的内容,因为科举考试主要涉及儒家经典,所以其它学科和学说被忽略;第⼆,因为科举制度直接和我国古代收益最⼤、社会地位最⾼的职业——政府官员挂钩,它产⽣的激励机制吸引了⼤多数知识分⼦的精⼒(时间和物质上的),直接导致从事其它⾏业的⼈⼒和物质资源的相对不⾜22。⽽近代科学技术发展中,⼈⼒资源的投⼊、素质的提⾼都能⼤⼤增加科学技术发明的⼏率。因为官⽅的教育机构仅仅是为科举制度服务的⼀个部分,它的内容也被科举制度所决定,并且参加并通过科举考试是成为官员的⼏乎唯⼀的出路,所以上述两⽅⾯的影响还因为这种垄断性⽽危害更⼤。正如詹姆斯.布坎南(p33)所说,“对学者来讲,买⽅独家垄断了所有教育机构和研究机构,⽐垄断控制所有的⾯包供应者具有更⼤的破坏性。从吃⾯包到吃⾖类植物的转换,⽐从教授转到管⼦⼯的转变更容易。”这也是林毅夫(pp269-270)把科举制度视为“李约瑟问题”最重要的影响因素的原因。

科举制度还担负了培养中央集权意识形态的重要功能。儒家王道政治就是作为⼀种意识形态被灌输,如果不是科举考试的内容规定,儒家⽂化的影响不可能达到它在古代中国达到的程度。在古代中国,儒家⽂化既是整个官僚阶层的统⼀⽂化,也是政府对民间进⾏教化的官⽅⽂化。科举制度对儒家⽂化的发展也具有很⼤的影响,科举制度对“王道”政治的重视进⼀步强化了儒家原有的等级思想。儒家并不反对正常的财富积累,但是中央集权对⼩农经济的需求反过来影响了儒家⽂化的价值取向。⽇本也是⼀个儒教国家,但由于不同的政权形式(参见4.2节),⽇本没有⼀个统⼀的对儒家⽂化进⾏解释的机构,对儒家经典的理解也不同于中国,在⽇本儒教是⼀种理智和理性主义,它“重⼈事”、“轻⿁神”排除了神秘注主义、妖术、和魔术以及⿁魂幽灵,和西⽅的宗教思想在近代科学发展中所起

为儒家⽂化本⾝⾄少没有对科学技术的发展起到特别的阻碍作⽤。但是,儒家⽂化中的“王道”政治伦理被中央集权强化为⼀种意识形态,从⽽影响了官僚阶层和知识分⼦阶层的价值取向,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都具有深远影响。§3.5中央集权导向的意识形态对科学技术发展影响

中央集权的政治体系要使各地的经济和⼈⼝状况趋于平均(平衡),但绝对的经济均平是不可能的。要制约经济不平衡带来的政治分裂倾向最重要的制度保证就是采取儒家王道政治伦理标准为整个国家的意识形态。事实上,如果抛开全国⼀致的“忠君报国”思想,庞⼤的国家在古代技术条件下根本⽆法维持长时间的统⼀。正如诺思(1994 p19)指出的那样,⼤量关于“技术约束下最⼤化的组织问题”的研究表明,“遵从规则的成本是如此之⾼,以致在对个⼈的最⼤化⾏为缺乏某种制约的情况下,任何规则的执⾏都将使政治或经济制度⽆法存在。”所以,需要花费⼤量的投资去使⼈们相信这些制度的合法性,政治经济制度的结构理论必须和意识形态理论相结合。

意识形态在历史发展中的重要作⽤在当代得到了新制度学派的重视。诺思等⼈把意识形态引⼊到制度分析的模型之中和马克思把意识形态列⼊上层建筑范畴不谋⽽合。诺思认为:⼀,意识形态是⼀种制约机制,通过它,⼈们认识了他们所处的环境,并被⼀种“世界观”导引,从⽽使决策过程简单明了。⼆,意识形态不可避免地与个⼈在观察世界时对公正所持的道德、伦理评价相互交织在⼀起。这种情况明显意味着有⼀种关于可能的⾮此即彼的选择观念——即在相互对⽴的理性和意识形态中选择。对收⼊分配的“恰当”评价是任何⼀种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三,当⼈们的经验与其思想不相符时,他们就会改变其意识观点。(诺思1994 pp53-54)

中国古代中央集权的政权组织形式占据了有史以来的绝⼤部分时间,即使在朝代更替之间出现⼀些各⾃独⽴的政权——这些独⽴的政权也都是采⽤的集权的政权组织形式——但⼀般都会在短时间重新被统⼀,开始新的⼤⼀统的中央集权统治。如果仅仅从经济或者防卫需要上来解释中央集权的主导地位则缺乏充⾜的理由。因为中央集权的优势——组织灌溉和治⽔⼯程主要都在北⽅地区,在抵御游牧民族⼊侵上也是北⽅的经济受益⼤⼀些。但是,南⽅地区从唐朝末年经济实⼒就逐渐超过了北⽅地区。从宋朝开始,南⽅地区就成了全国的粮仓,到明朝时,南⽅地区(主要是长江中下游地区)不仅供应北⽅粮⾷、布匹,⽽且还供应最主要的⼿⼯产品瓷器、铁器等。中国经济最发达的江南地区⼀直承受着全国最重的税赋,这种极端不平等的待遇却并没有让江南的地⽅官有“良⼼”上的不安,江南百姓也没有以更多的起义或暴动来加以反抗。 只有引⼊中央集权的意识形态这⼀概念才能让上述现象更合乎理性分析。意识形态概念的引⼊也能弥补本⽂对中央集权影响科学技术发展的机理解释中某些环节的不⾜。

以往的研究中也有学者指出“⼤⼀统”的⽂化在“李约瑟难题”中具有重要作⽤,但是“⽂化”的概念过于宽泛。因为这⾥涉及到的是⼀个价值取向的问题,涉及到“应该怎样”的问题,涉及到“仁义道德”的伦理问题,所以必须把倾向于中央集权的意识形态从“⽂化”中剥离出来单独分析。中国古代中央集权的意识形态包括⼀系列复杂的政治理想和价值观。在政治上,它致⼒于建⽴“⼈⼈有饭吃,有⾐穿”的⼤同世界,信仰“平均主义”,相信“精英治国”,相信少数“精英分⼦”可以也应该带领普通⼈实现“桃花源”式的“乌托邦理想”…抛开了意识形态的⽀持,古代中央集权就缺乏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官僚们就不会⾃觉执⾏许多政治经济上压制社会分⼯、贫富分化、地⽅分权的措施。

除“普天之下莫⾮王⼟,率⼟之滨莫⾮王⾂”之外,位于中央集权意识形态底层的还有 “君权神受”“天⼈合⼀”23 ,君王必定是道德典范。“正⼼、修⾝、 齐家、治国、平天下”⼏句话则是知识分⼦对⾃⼰的要求和标准,既包含了学习内容也有⼈⽣⽬标和政治理想。俗语中的贬义词组“为富不仁”也反映了⼀种倾向中央集权的意识形态,因为我们认为“富”就应该“仁”,所以我们鄙视“为富不仁”,如果我们是官员,我们就会对“为富不仁”者加以制裁,我们当然不会反对国家对富裕地区征收⾼税,因为这正是“富”⽽“仁”的⼀种形式。“耕者有其⽥”实际也是⼀种维护中央集权⼩农经济基础的意识形态,在它的倡导下,才有历次“限⽥”、“退⽥”24的政府⼲预⾏为。前⾯提到的海瑞断案的原则所反映的则是关于“是⾮”判断的意识形态。

如图3所⽰,中国古代倾向中央集权的意识形态源于儒家⽂化,通过科举这⼀制度和它的激励机制,⼀种单⼀的服务于⼤⼀统的国家和君主的价值观念(意识形态)在⼤多数知识分⼦中得到培养,通过官僚政治的实际操作最终对社会经济发展产⽣影响。反过来看,科举的考试内容不考时务,⽽是关于伦理道德操守的“宏观⼤论”,对于天⽂、地理、农⽥⽔利、经济问题不加过问,也是有其合理性的,它的⽬的在于培养倾向于中央集权的价值观。因为中央集权在古代技术上是⾏不通的,所以⼲脆放弃了技术上的努⼒转⽽强调“价值取向”,以意识形态的统⼀完成技术上不可能实现的统⼀问题。

中央集权的意识形态从价值观上否认了追求“效率”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否认了追求财富的合理性,对市场经济不啻为“釜底抽薪”,其对科学技术发展的危害⽆庸赘述。

--------------------------------------------------------------------------------11 明初也实⾏过分封制,各个诸侯国有独⽴的司法、⾏政、军事和财政权,但在“燕王”朱棣夺皇位之后,对皇室贵族的控制反⽽⽐前代更严,不仅收回了各项权利,⽽且还规定宗藩不得⼲预兵事,不许参政,不许⼊仕做官,不许从事⼯商业,甚⾄王府内部官员也得由中央政府委派。参见朱诚如p85

12 “牧⼈⼈”是奥斯曼帝国特殊的官僚阶层候选⼈,官⽅⾝份是苏丹的“宫奴”,但是他们是管理其他⼈的⼈,所以叫“牧⼈⼈”。他们来⾃普通⾂民、农奴和奴⾪,在幼年就被苏丹挑选集中,终⾝不得结婚,不能从事⼯商和⼿⼯业。苏丹对他们进⾏各种训练,选拔其中的⼀部分组成全国的官僚机器,另⼀部分则组成中央军队。13 参见刘钝pp.1-29

14 参见下⽂5.3古代中央集权和现代中央集权的区别。

15 中央集权客观上促进了交通通讯技术的发展,从纸的发明,马镫的⼴泛采⽤,运河系统的开发,全国性驿站的设⽴,到清朝末年电报技术的迅速引进,⽆不反应“集权”统治的需要。但是,中国古代相对先进的交通和邮政设施并不⽤于商业和民⽤⽬的。

16 明朝规定政府各部门有185种事件必须⾯奏皇帝,地⽅上按照管辖权相应上报各部,由各部转奏。黄仁宇《万历⼗五年》p7

17 海瑞这段话的意思是,“对难于判断的案⼦,与其委屈作哥哥的,不如让弟弟受冤屈;与其委屈作叔叔的,不如让侄⼦受冤枉;与其让穷⼈受屈,不如冤枉富⼈;与其让⽼实⼈受屈,不如让刁蛮之徒受罪。对争财产的案⼦,为避免激化社会⽭盾,与其委屈穷⼈,不如让乡绅富⼈受损失;对争名誉的案⼦,则要照顾乡绅富⼈,以保持社会基本等级秩序。”《海瑞集》p117,转引⾃黄仁宇《万历⼗五年》p139,注释由本⽂作者⾃译。

18 唐、宋、元三朝时的中国⾸都是国际性的⼤都会,明清时期的国际交流也⼀直没有中断过,地理上的距离和政治上的障碍从来就没有阻断过⽂化经济上的交流,这⽅⾯有农业作物棉花、⽟⽶、红薯、⼟⾖的引⼊,丝蚕、茶叶养殖的外流以及历法制定上采⽤西⽅天⽂学为证。关于民间经济⽂化交流参考周勇《时间之痕——南⽅丝绸之路旅⾏笔记》云南⼈民出版社2001,荣新江《中古中国与外来⽂明》三联书店2001

19 韩琦《中国科学技术的西传及其影响》,转引⾃刘钝p71

20 王定保,《唐摭⾔.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21 马瑞临,《⽂献通考》卷⼆⼗九,《选举考》⼆,转引⾃王道成p131

22 黄仁宇指出,个⼈进学中举,表⾯上似乎只是个⼈的聪明和努⼒的结果,实则⽗祖的节⾐缩⾷,寡母的⾃我牺牲,贤妻的含⾟茹苦,经常是这些成功的背景。(见《万历⼗五年》p55)上述这些⽀持⽤在经济⽣产上⾯⽆疑也会有取得成功的可能。23 “天⼈合⼀”指的是君王的⾝份,“取天、地与⼈之才⽽参之,⾮王者孰能当是”(董仲舒《⽂艺类聚》卷⼗⼀)。这种说法有原始宗教上祖先崇拜的含义,所以也有学者认为古代中国是政教合⼀的国家。

24 限⽥是指政府限制单⼈(户)占有的农⽥数,明朝是3000亩;退⽥是政府强迫地主、⼤户把兼并的农⽥⽆偿退给农民的⾏为。

第四章 ⾮中央集权制对科学技术发展的激励机理

上⼀章从理论上论述了中央集权影响中国古代科学技术发展的机理,本章通过欧洲和中国历史上的集权程度的⽐较,中国历史上⼏个科学繁荣时期的集权程度以及⽇本近代集权程度的分析对理论加以简单检验。§4.1欧洲⾮集权传统和近代科学技术⾰命

从罗马帝国崩溃直到拿破仑时期,欧洲从来没有出现过⼀个类似于中国意义上的中央集权统治,即使是拿破仑时期,法国省以下各地⽅政权还是按照传统的⾮集权原则产⽣的。欧洲的⾮集权传统造成了欧洲历史发展和中国历史的诸多不同,其中之⼀就是产⽣了近代科学技术⾰命。地 理环 境束语

在古代缺乏可以依赖的技术条件下,依靠⽤统⼀的意识形态培养出来的官僚阶层,通过实⾏经济上的简单与平均主义,长时间实⾏并维持中央集权统治是中国在世界政治历史上的创举。正是中央集权压制社会经济竞争的各项政治经济政策导致了中国古代科学技术发展在明朝中期开始就落后于西⽅,并且始终不能确⽴西⽅科学技术赖以⽣存发展的市场经济制度,这就是中国近代既没有产⽣科学技术⾰命也没能依靠吸收引进西⽅科学技术成果完成从古代科学技术发展模式到现代科学技术体系飞跃的原因。

这⼀创举也给⼈类历史也带来了深刻的影响。早期法国启蒙运动对中国古代⾼度中央集权和官僚政治的推崇6必然对西⽅的空想社会主义思想产⽣了影响,这种影响⼜在多⼤程度上对马克思的政治理想产⽣了间接影响还是⼀个值得深⼊研究的问题。在⼆⼗世纪初西⽅社会主义思想传⼊中国时能迅速吸引⼤批的知识分⼦必然也有历史⽂化上的原因,中国长期的中央集权历史以及与之相应的意识形态在很多⽅⾯和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理想“如出⼀辙”。这些问题值得引起学者们的⾼度重视。

6 推崇古代中国中央集权官僚体制的著名学者有莱布尼兹、魁奈、伏尔泰等,这些学者站在批判中世纪欧洲的⽴场上对古代中国的政治体制⼤加赞赏。参见佩雷菲特pp.30-31参考⽂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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