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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风险及防范研究

2021-06-08 来源:客趣旅游网
互联网金融风险及防范研究

摘要:随着我国科技的快速发展,互联网金融作为新生事物具有应用便捷、效率高、成本低的优势,与人们的生活工作联系密切。与传统金融相比,互联网金融打破了地域、时间等限制。与此同时,现代化网络开放性、虚拟化的特点决定了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具有难控制、复杂化、存在信息技术漏洞等问题,导致商业信息泄露、金融诈骗等时有发生。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金融风险;风险识别;风险防范 引言

随着互联网终端用户群体规模的扩大和互联网企业数据存储能力的提高,众筹融资与互联网金融门户也逐步推行开来。互联网金融为中小企业和个体商户提供了融资机会,其在资金融通、投资理财和资源配置等方面比传统金融更有效率。比如,互联网借贷具有便利快捷、门槛低的特点,小微企业和普通借款人更容易通过互联网借贷筹得借款;互联网理财产品具有随时存取、收益高的特点,个人投资者能够通过互联网理财获取比办理银行存款更高的收益。此外,互联网金融能够利用大数据分析客户的日常金融行为和消费需求,进而推送合适的金融产品,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要。但随着互联网金融业务趋于多样化,互联网金融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互联网金融平台不规范、风险控制效率低、监管体系不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等。这些风险具有的传播速度快、破坏能力强等特点,可能会影响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各种金融风险极大地提高了金融监管与风险防范的难度,阻碍了互联网金融的进一步健康发展。因此有必要充分认识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正确看待互联网金融风险,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手段。基于此,本文对互联网金融的内涵、特征、业务模式以及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类型等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的策略建议,为进一步推动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参考。

1互联网金融的基本概述

关于互联网金融,可以直接理解为“互联网+金融”,是在传统金融发展的基础上引入互联网要素,以互联网的方式方法创新传统金融运作模式。事实上,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为实体经济领域的企业资金运作提供了便利。实践中,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也存在着一些潜在风险,如法律监管漏洞、资金安全问题、信息不透明等。关于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问题,赵增强提出“应加强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法规建设,同时构建‘行业自律、平台自查、政府监管’的风险防控体系”。对此,应一分为二地看待互联网金融现象,客观辩证地理解,既要看到互联网金融的优势,明确互联网金融应用而生的合理性;也要看到互联网金融的劣势,加强互联网金融创新,加强互联网金融引导,促进互联网金融朝着良好的方向发展。

2联网金融风险特征

第一,互联网金融风险传播速度快。互联网金融业务覆盖面广,其产品有庞大的受众群体,互联网金融风险一旦产生便会快速传播,并蔓延到其他金融产品和金融领域。

第二,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难度大。互联网金融业务没有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交易过程和交易形式不透明、不标准,而且会产生大量的数据信息,但同时又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因此依靠有限的人工监管力量难以对金融交易信息进行有效识别,金融监管部门监管多样化的互联网金融风险难度极大。

第三,互联网金融风险识别困难。互联网金融业务多是不同领域、不同业务的相互融合,其业务具有交叉性和创新性,这就导致相关部门无法采取有效的监管手段,无法准确判断和有效识别其风险源头、风险特点、风险传播路径。

第四,互联网金融风险破坏性大。互联网金融业务通过互联网能够快速扩张,具备高杠杆、高风险的特点,其风险一旦爆发就会通过互联网快速传播,使得众多受害者损失惨重,破坏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

3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对策

3.1聚焦金融科技,充分挖掘数据价值

随着互联网金融和现代技术的快速发展,需要积极发展金融科技,充分挖掘数据价值。例如,在蚂蚁花呗平台上,通过芝麻信用开展信息评价,利用大数据技术为蚂蚁花呗平台提供重要支撑,通过整合用户的各项数据信息,判断用户的信用情况,发现其中的安全隐患。随着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不断拓展,需要充分挖掘信息化技术特点,实现金融科技快速发展,通过有效融合互联网金融行业、区块链、大数据及云计算,充分挖掘数据的价值,确保评价体系的科学、合理性。蚂蚁花呗平台进一步优化后,并体现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更好地实现芝麻信用数据、银行征信数据等各项数据资源的系统化整合,实现信息共享,不断完善信用评价体系。

3.2加快法律法规建设,规范互联网金融行为

第一,坚持“三线”原则,主要是对权利义务进行平衡,坚守法律底线。首先需要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确保界定划分清晰后,找到权利与义务的平衡点。即便政策放宽,也需要特别注意红线问题。在互联网金融中,必须规避危害社会稳定、对社会造成不利影响的因素;禁止出现非法集资等不良现象。与此同时,需要明确规定各项标准与要求。

第二,明确互联网金融的立法规定。对于法律适用空白,需要制定金融控股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制度。

第三,根据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实际情况,灵活调整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对区域规定进行优化与更正,确保其时效性。在此方面,建议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等,使获得授权的部分地区实施先行先试政策。

第四,完善客户信息,进行相应的收集与保护,加强信用建设,规范互联网金融行为。基于此,互联网金融从业人员需要充分了解并掌握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我国相关标准与要求为基础,不断完善健全金融平台,确保互联网金融交易的安全性。

3.3完善监管运行模式,构建互联网金融监管机制

第一,始终遵循总体监管原则,坚持适度、审慎的要求。《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应当按照“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依法、适度、分类、协同、创新”的监管原则。这不仅能够有效避免过度监管导致金融创新能力受限,还能够更好地防止由监管引发的金融风险问题。以往的“一行三会”已被“一委一行两会”取代,新的金融监管架构已形成,可促进监管机构之间的统筹协调,实现对重大金融风险的有效防范、化解,同时能够有效解决监管职责不明的问题,避免监管空白、监管交叉等各项问题。第二,发挥行业协会治理的积极作用。在具体实践过程中,需要促使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等协调统筹,积极发挥监管合力,促进互联网金融稳定发展。

3.4实现互联网金融业态系统化、协同化穿透式监管

目前,互联网行业普遍存在混业经营的情况,互联网金融难以通过以往的分业监管体系进行全方面管控。大部分一站式互联网金融机构的业务能够覆盖所有互联网金融业务,在理财产品方面体现出多样、复杂的特点。金融市场参与的主体逐渐增加,且各项业务之间存在相互交叉的现象,这使我国金融监管难度不断提升。为避免监管“真空”的局面出现,需要通过穿透式监管方式进行规避。基于此,需要不同监管部门实现联动,优化金融监管体系,确保其完整性与系统性,实现协同监管。在大数据背景下,监管部门可利用多种监管途径,提升数据挖掘能力,积极利用数字资源实现数据共享,实现协同化、系统化穿透式监管,确保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良好发展。

结语

互联网金融是以互联网为依托,通过网络进行支付结算、资金融通的金融业务活动。它将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实现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从而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然而,在互联网金融迅猛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如何化解这些问题给互联网金融带来的负面影响,对推动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平稳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陈泓林.互联网金融背景下消费金融发展新趋势[J].全国流通经济,2022(2):154-156.

[2]王靓.互联网金融治理体系与优化策略建议[J].上海商业,2022(2):70-72. [3]杨梦茜.电商平台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路径探析[J].商展经济,2022(13):3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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