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o MARKgT “城中村”原指在城市化进程中,城市周边区域农民因为土 核准、规划许可、产权登记、贷款发放和企业登记等环节予以严 地大部分被征用而转为居民后,仍居住在原区域而形成的居民 格限制。对于不合格、不合规的用地建设项目,发展改革部门不 区,这些人员没有参与新的城市经济分工和产业布局,仍以土 得办理项目审批、核准手续,规划部门不得办理建设规划许可, 地和土地附着物为主要经济来源。狭义的“城中村”有两种发展 建设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电力和市政部门不得通电、通 模式,即由单一中心向外弧形扩展(如成都等平原城市)和多中 水、通气,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得受理土地登记申请,房产部门 心同时扩展(如重庆等)。该定义下的“城中村”具有城市和农村 不得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未依 双重特征,是城市化进程中特有阶段的产物。广义的“城中村” 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占用农用地设立企业的,工商部门 是泛指在城市土地开发的过程中,对征地未建而形成的闲置区 不得登记。 域;也指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技术的进步,中心区域在市政规划、 第三,建立土地资源综合利用数据库,对土地闲置、企业违 建筑技术等方面趋于落后,形成相对意义上的“城中村”。 规用地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加强遥感监测和动态巡查,及时 “城中村”的长期存在,既是对土地资源的整体浪费,也将 掌握城市用地违法情况;显化工业、商业和住宅用地的资产量, 影响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布局,进而影响城市合理规划。对此 显示出各类用地最佳组合使用途径;深入搞好土地资产摸底调 应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在“城中村”土地上大力建设公寓式、 查工作,可委托土地评估机构,对城市土地进行评估,区分出 楼层化住宅,扩大城市土地建设容量。 让、转让、出租、抵押和划拨等若干个处理土地的备选方案。 2.5清理整顿闲置土地和企业低效用地 第四,利用税收政策对土地利用进行调控。对工业、商住用 在近几年房地产市场加速发展的情况下,土地闲置的囤地 地,在不改变规划和用途的情况下,若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容 收益可能高于即期开发收益,导致开发商大量圈地。2001年一 积率,可考虑少量增收或不增收土地价款。如厂房建筑面积高 2007年5月,全国房地产开发商累计购置土地面积21.62亿平方 于容积率控制指标的部分,可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米,而实际仅开发完成12.96亿平方米,不足购置面积的60%, 第五,建立集约用地考核指标体系。土地集约用地指标体 “囤地”近1O亿平方米,相当于土地面积150万亩。其中碧桂园、 系的设立,可以参考当地的GDPyJ ̄平、人口密度、分行业固定资 万科、招商地产等10大开发商囤地总面积约15万亩,按目前的 产投资情况,最终能源消费量、土地价格以及城镇居民最终消 开发速度可以开发3年~4年时间。对此,我们应严格按照已有 费支出等指标来衡量。上级政府或部门对下一级政府或部门分 规定,对两年未开工建设的出让土地,坚决依法无偿收回使用 级考核,可考虑由国土部门定期公布,作为土地综合利用年度 权,重新调整规划安排新项目;对符合收取土地闲置费标准的, 计划的依据。 坚决依法收取土地闲置费。 第六,随着城市土地利用向集约节约化方向发展,土地供 2007年12月。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颁布 应应由“增量调节为主”向“存量调节为主”转变,同时,为防止 了《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及完善了土地管理,这对 单纯追求土地成本的下降而加快城市扩张速度,还应结合电 于加大打击开发商的囤地行为有了更强的法律支撑,可以进一 视、报纸、宣传栏、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的向全 步释放闲置土地,增加商品房的供应。因此,2008年,进一步清 社会宣传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形成全社会关注我国土地政策的 理整顿闲置土地,从源头上增加土地供给,必将成为政策调控 良好局面。 的一个主要方向,开发商的囤地成本必将大大增加,这样有助 参考文献: 于缩短从土地到商品房的时间周期,起到增加房产供应的效 【1]郭建明,吴凯.“城中村”土地经营问题的思考【J】.江苏城市规 果。 划,2006,(2). . 对于一些经营不善的企业、部分土地和厂房利用率低的情 『2】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rZ],2008—1—7. 况,国土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深入调查土地现状及企业是否存 『31胡炳山.滨州市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在置换土地的意愿,通过一系列经济和行政手段如回购、置换、 [J】.山东国土资源,2007,(11). 整合等,重新安排这些土地,提高其利用效率。 【4]王家庭,张换兆.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比较:上海与天津【J].改 2.6加强政府对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导向和监督 革.2007,(10). 政府要掌握好城市土地开发的整体性和统一性,增强宏观 调控能力,形成统一征地、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供应、统一 管理,体现区域的协调和功能的衔接。 第一,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确定土地的用途。国土资源部、发改委、监察、农业、建设、 房产等部门,要依据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格土 地执法监管,坚决制止乱占市郊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违法 违规行为。 第二,在土地出让和开发的过程中,各部门要在项目审批 20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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