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励的种类: (一)精神奖励: 1、表扬:
(1)上级对下级的良好表现给予的及时称赞(以口头为主); (2)部门或公司以表扬公告的形式进行表扬与宣传,并说明事迹。 2、记功:对于在实际工作中取得较大成绩,或做出较大好人好事,或做出较大创新工作(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并对公司有较大的正面影响力的,建立并记入个人奖励档案。
(二)物质奖励:对员工的优秀或良好的综合表现,公司将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奖励依据《美伦“激励基金\"管理办法》予以兑现。
1、奖励现金:
(1)表扬:奖励现金50元至300元,一般事迹也可只进行精神奖励。申请物质奖励时,部门或公司以表扬公告的形式进行表扬,可在表扬稿中申请奖金的的数额。
(2)记功:特等功、一等功、二等功及三等功,分别奖励现金2000元、1000元、500元及300元。填写《个人奖励档案》.
(3)公司或部门在年度、月度、各类竞赛中评选出来的优秀团队,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1000元至8000元的现金奖励.填写《团队奖励档案》。
(4)公司或部门在年度、月度、各类竞赛中评选出来的优秀个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价值200元至2000元的现金奖励。填写《个人奖励档案》.
执行范围: 全公司 生效日期:2012年1月1日
山东美伦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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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美伦食品有限公司管理标准 名 称:激励、奖励制度 发 布:人力资源部 起草: 王彬 类别:管理标准 状态:制定 审核: 编号: 时间:2011年12月1日 审批:总经理 2、奖励物品:对公司员工或团队的现金奖励,可以直接以物品(纪念品)的形式代替.
二、奖励项目的来源:
1、经济效益: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为公司直接或间接增加收益,且表现比较突出的.
2、创新:主动参与管理,积极提出创新方案,改善工作环境,并得以实施的。
3、科学管理:因管理有方,使本组织(部门)有较大改善,业绩突出的. 4、模范表率:因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态度、职业道德等方面表现突出的。
5、特殊立功:当公司利益受损或将要受损时,能主动采取措施挽回或避免损失者。
6、信息提供:举报员工或其他组织的重大违纪、违法行为,并首先提供有效信息经公司或部门采纳的。
三、奖励的程序:
1、及时表彰:当员工有特别成绩或优秀表现时,所在部门给予立即表扬,并广泛宣传,发出号召向优秀员工和典型事例学习。
2、物质奖励评定:各类物质奖励由各部门主管及管理干部提出,列明奖励原因及取得的贡献等,报人力资源部核实,予以兑现。
3、重大活动评选:公司及有条件的部门每年可进行一次年度优秀奖评选活动,评选优秀团队及优秀个人,经公司批准通过后,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四、其他物质奖励项目:
1、对公司生产经营发展、企业管理、项目开发、物业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的,一次奖励现金100元至1000元.
执行范围: 全公司 生效日期:2012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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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美伦食品有限公司管理标准 名 称:激励、奖励制度 发 布:人力资源部 起草: 王彬 类别:管理标准 状态:制定 审核: 编号: 时间:2011年12月1日 审批:总经理 2、对公司新产品研发、对生产设备改造的合理建议、较大管理创新被公司采纳并取得经济效益的,一次性奖励现金200元至2000元.
3、对公司有突出贡献和业绩的,或工作主动,不推诿、不计较个人得失、勤奋吃苦、无私奉献的,一次性奖励现金50元至1000元。
4、有好人好事、拾金不昧优良事迹的,一次性奖励现金50元至300元。 5、对大胆检举揭发破坏公司公共财产设施、偷拿公司或他人钱财物品等行为、其他违规违纪等经公司调查属实的(公司给予保密),奖励100元至1000元。
6、本年度工作岗位无产品质量、安全、卫生、机械设备等大小事故的,公司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数额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7、综合评定各项工作成绩表现优秀的,具体数额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附则: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
表:《山东美伦食品有限公司奖励、激励政策一览表》、《个人奖励档案》、《团队奖励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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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范围: 全公司 生效日期:2012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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