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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2021-02-07 来源:客趣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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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 质量监理目标: 全部工程达到优良工程。其中: 分项工程合格率 100% 单位工程合格率 100%

2 对优良质量目标的理解和实现质量目标的可行性 2.1 对优良质量目标的理解 ¤ 分项工程优良:

要做到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基本项目每项抽检的处(件)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允偏差项目抽检的点数中,有 90%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偏差围。

¤ 分部工程质量优良:

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并达到规定百分比以上为优良(其中必须含指定的分项工程)。 ¤ 单位工程质量优良:

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 并达到规定百分比以上为优良(其中必须含指定的分部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基本齐全;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应达到规定的百分比以上. 3.2.2 实现质量目标的可行性

为了实现上述质量目标,我们将按下述《工程质量控制制度》执行。 1) 格执行有关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和监督的各项规定、规程、规及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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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监督检查机构,配备相关的技术责任人员,使质量保证体系工作健全的运作。

3) 质量工作以预防为主,为此必须强化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控制工序的质量,设置质量控制点,对质量进行预控,对可能产生的隐患采取预控措施。 4) 质量工作围

①组织图纸会审,参与设计交底; ②对工程变更、设计变更审批; ③参与工程材料及半成品的检查与验收;

④须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查验,施工单位填报A-4表; ⑤对工序质量及隐蔽工程的A、B级控制点检查认证;

⑥主持不定期工程质量工作会,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工作情况; ⑦主持工程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及组织有关面制订事故整改措施; ⑧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案审查;

⑨监督检查各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的形成归档工作,工程档案资料不合格的单位工程不准交工。

5)工程用原材料、半成品进入现场,需报验,经监理工程师按规定程序审查合格后可使用,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

6)对特殊材料、半成品监理工程师根据有关规应对其抽查(或试验)。 7)施工单位采用新材料应提前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经调查、评审批准后可采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也按规定审批后可采用。 8)设备制造厂家,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并须在制造厂检验,使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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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问题尽可能在制造厂消除,到达现场后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开箱检验,安装前施 工单位按规要求进行检查,并记录。不合格或有重缺陷的设备不准安装。

9)工序质量控制分为A、B、C三级,当对AR、BR、CR控制等级联合检查时,施工单位必须提供有关的施工记录或检验报告,A(或AR)级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检查确认,B(或BR)级应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双联合检查确认,A(或AR)、B(或BR)等级联合检查,必须在施工单位质量检查部门自身检查合格后进行。C(或CR)级应由施工单位质量检查部门和施工班组联合检查,检查认证后二十四小时完成签字确认手续。

10)质量检查程序:上道工序完成或隐蔽前,施工单位应自检,互检,专责检,确认合格后C级控制表随即完成。在进入B(BR)、A(AR)级控制点时,施工单位质量主管填报A-4 表提前 24 小时送达监理部,质控工程师收到A-4 表后及时组织认证并完成签字确认手续。

11)工序施工质量控制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证,不得转入下道工序。 12)作为安装工程交工技术文件主要容之一的工序质量控制表在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妥善保管。

13)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设备完好与否,直接影响施工质量。起重运输、搅拌机、电焊机、振动器等应保持完好,不准带病运行。衡器、计量装置、检测仪器使用前应核验或校正,不符合技术要求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准使用。现场重要施工机具,应分类造册报监理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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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经监理单位批准不得随意撤出施工现场。 3.3 工程质量事前控制的措施和法: 3.3.1 组织措施

3.3.1.1 建立健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质监制度,落实监理人员对质量控制的责任。

3.3.1.2 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 3.3.2 技术措施

3.3.2.1 在施工招标阶段明确质量控制要求,把施工技术要求和施工质量保证措施作为评标定标的重要条件。

3.3.2.2 通过质量价格比选,正确选择材料设备生产/供应厂家,并督促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3.3.3 经济和合同措施

3.3.3.1 在签订施工合同中明确质量标准和质量要求。 3.3.4 事前质量控制法

A. 核查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体系; B.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

a) 总承包单位填写《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报项目监理部审查; b) 审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专业可证、岗位证书、外地施工企业进驻施工可证等; c) 审查分包单位的业绩;

d) 经审查合格,签发《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C. 承包单位的测量放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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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签认材料的报验

a) 承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对主要原材料进行复试,并将复试结果及材料准用证、出厂质量证明等资料随《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报项目监理部签认;

b) 对新材料、新产品要核查鉴定证明和确认文件;

c) 对进场材料进行抽样复试,必要时可会同建设单位到材料厂家进行实地考察;

E. 签认设备、构配件报验

a) 承包单位应要求供货厂家提供构配件和设备厂家的资质证明及产 品合格证书,进口材料和设备商检证明,并按规定进行复试; b) 对进场的构配件和设备,承包单位应进行检验、测试,判断合格后,填写《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报项目监理部; c) 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检验,签认审查结论。

F. 检查进场的主要施工机械规格、型号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查验施工中各类计量器具是否合法校验;

G. 审查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案,确保工程质量有可行的技术和组织措施;按监理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案审查作业指南》要求进行。

3.4 工程质量事中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法 3.4.1 组织措施

3.4.1.1 组织技术水平高,有工程经验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工程的质量控制工作,对养分重要部位或关键点配备必要的监理员进行旁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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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3.4.1.2 建立并切实执行质量控制程序。 3.4.2 技术措施

3.4.2.1 格监督施工单位按质量标准 GB/T9001-2000 质量保证体系开展施工;

3.4.2.2 按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控制点表进行质量检查和控制; 3.4.2.3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相关规标准进行质量验收评定;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GB/T50326-2001的要求检查相关的交工资料 3.4.2.4 按颁布的监理规定开展监理工作;

3.4.2.5 格按设计文件要求、工程施工规、及有关标准、规定进行检查,对建设项目进行从原材料、设备进场到施工,把质量关。在施工全过程对各工序实行人员、机械设备、施工工艺、施工环境等各面进行检查;

3.4.2.6 以施工及验收规等为依据,督促施工单位全面实现工程质量目标;

3.4.2.7 组织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按监理部《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工作指南》进行;

3.4.2.8 审批施工案,主要容有:施工布置的合理性,施工法的可行性,质量保证措施的可靠性;工期安排的合理性即施工的连续和均衡性,人机料等配置与总体进度的协调程度;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季节施工和专项施工案的科学性;施工单位应在施工案中明确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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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序,并编制关键(特殊)工序施工技术措施;

3.4.2.9 监理工程师按监理文件的要求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控制; 3.4.2.10 对重要关键项目,按批准的施工案进行检查;对关健工序和重点部位进行旁站监理;

3.4.2.11 加强对各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人员的管理 1) 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工作认真负责、公平公正,随时掌握施工质量情况, 在检查中格依据施工图纸、规标准和有关技术文件进行工作; 2) 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经本单位领导授权;

3) 各级工序质量控制点必须经有关质检人员检查确认后,需报验的检查合 格后,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4) 制止违章作业,否决质量不合格品,对重质量隐患或问题及时下达书 面通知并跟踪验证处理结果; 5) 对施工单位不合格的质量负责人提出撤换的意见; 3.4.2.12 格控制关键(特殊)工序施工。 a) 施工单位应对关键(特殊)工序施工过程进行连续监控,格按经审批的关键(特殊)工序施工技术措施进行施工。 b) 施工单位应肃工艺纪律,特别要建立并格执行混凝土材料检验、配比、计量、搅拌、检评制度,焊条接收、检验、保管、干燥、发放、回收制 度,特殊钢种标识移植制度,等。 c) 华旭监理部质量安全部专业监理工程师将对关键(特殊)工序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理,以及时发现并消除质量隐患和问题。当发现重质量隐患或问 题时,应及时签发《部分工程暂停指令》指令停工整改。

3.4.2.13 施工单位应认真执行“三检一评”制度,及时收集、整理、保管 有关交工技术文件,做到与施工进度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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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14 工程质量的检查、评定和验收必须格执行有关的标准、规、规定和技术文件。

3.4.2.15 在引进装置施工中,应按照引进合同的有关规定与外商专家友好合作,密切配合,讲求效率,共同格执行工程质量标准和技术规。

3.4.2.16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部门应于每月 26 日前向华旭监理部质量安全部 抄送《月度分项工程质量检评结果统计表》及《月度 ABC 质量控制点检查情况统计表》, 作为华旭监理部质量安全部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单位已完 工程量报表的依据之一。

3..4.2.16 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 a) 施工质量事故按事故性质分为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

1) 一般事故是指直接经济损失在 5000 元~10 万元之间的事故。 2)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重大事故:

⑴ 建筑物、构筑物或其它主要结构倒塌; ⑵ 超过规规定的基础不均匀下沉、建筑物倾斜、结构开裂和主体结构强度重不足等影响安全和建筑物寿命,造成不可补救的永久性缺陷; ⑶ 影响建筑设备及其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造成永久性缺陷; ⑷ 直接经济损失在 10 万元以上者。

b) 施工单位必须格执行施工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在事故发生或发现后要 按企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时上报,并在 4 小时书面通知华旭监理部质量安全部。对事故隐瞒不报的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将给予厉的经济处罚,并 追究相应责任。 c) 构成《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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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调查程序规定》的重大事故,其报告、调查及处理应按该规定执行。其它重大事故由华旭监理部按现行有关规定组 织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

d)一般事故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调查、分析及处理,并将《一般施工质量 事故处理报告》抄送华旭监理部质量安全部备案。 e)在处理施工质量事故时应当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 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纠正和预防措施不 放过。

f)施工质量事故发生后,华旭监理部将及时签发《工程部分暂停指令》, 发 生事故的施工单位须待事故处理完毕,具备复工条件后,向华旭监理部提交 《复工报审表》, 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可恢复施工。

3..4.2.17 华旭监理部质量安全部会同业主工程部,根据工程进展的具体情 况,组织进行专业性或综合性的施工质量检查,发现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 列出需整改问题清单印发各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3.4.3 经济和合同措施

3.4.3.1 格进行工程中间计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的拒付工程款;

3.4.3.2 根据合同规定行使质量否决权,出现质量隐患或质量缺陷,及时发布质量通知单或停工令等指令性文件; 3.4.4 信息管理措施

3.4.4.1 各专业工程师及时把工程质量信息反馈给投资控制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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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及业主,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处理质量问题;

3.4.4.2 定期编写监理月报,及时使业主和有关部门了解工程质量情况;

3.4.4.3 做好监理质量检查记录,整理和保管好各种各种报告、批示、指令及其它有关资料;

3.4.4.4 各专业监理人员应与承包商有关技术人员及质量检查人员接口,以协调处理质量问题; 监理部将要求承包商按监理公司提供的表格填报;

3.4.5 事中质量控制法

A. 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现场有目的地进行巡视检查和旁站; 根据具体工艺过程,设置“质控要点”,重要监理部位采取旁站监理; B. 隐蔽工程的验收;

凡隐蔽工程经施工单位“自检、互检、专检”三检合格后,提交报验单,由现场监理人员检查验收,签证后可进入下道工序; C. 格工序交接检查,施工过程实行“三检制”,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不准进入下道工序的原则;

D. 建立监理日记,现场监理人员及时记录有关工程质量影响因素及录取技术数据;

E. 在工程施工中,工程质量出现的问题或需要检验、测试,监理人员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建议或整改意见通知各;

F. 实行质量否决权,建立现场监理人员不经质量认可签证不能进行计量支付的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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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必要时组织有针对性的质量专题会,做好会议记录,落实需解决的质量问题及质量控制措施,并制定检查执行情况法;

H. 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有关工程质量动态情况,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施工中存在的质量缺陷和重大技术问题需处理的报告。建立信息流通、反馈网络;

I.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现场监理人员有权指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 a).未经检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者;

b).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现象,经提出仍未整改或采取措施不当者;

c).隐蔽作业未经现场监理人员查验自行封闭掩盖者; d).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者;

e).使用没有技术合格证的工程材料或者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者;

f).未经技术资质审查的人员进入现场施工者; 3.5工程质量验收控制的措施和法

3.5.1 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执行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签认程序;

3.5.2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或中间交接执行华旭监理部质量安全部编制并经业主工程部审批同意发布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中间交接)管理办法》

A. 做好项目竣工验收的组织工作;对验收不合格,及时发出通知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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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审核施工单位的竣工图及其他技术文件、资料,是否符合规要求,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C. 整理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并编制归档;

D. 协助业主与施工单位明确工程保修阶段的双责任和回访日期; E. 制定工程保修期的回访整改措施;

F. 总结整个监理阶段的经验、教训,向监理公司和建设单位呈交总结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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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施工组织设计案审查作业指南

工组织设计是单位工程开工和重要部位施工前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是施工单 位实施具体作业的纲领性指导文件。监理工程师对其进行审查是确保完成工程项目三大 目标控制的基础工作。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的工作步骤如下:

1、分项研究施工合同中的有关施工条件、围、容、工期、质量要求等有关 条款。

2、熟悉施工场地条件三通一平情况及围交通和地理情况。 3、熟悉地质勘探报告(包括地下障碍物情况)。 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分部工程

承包单位自检合格 填报《工程竣工报验单》 监理工程师核查质量保证资料 项目监理部进行竣工验收

监理部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 位、承包单位四验收 项目部监理工程师签发 竣工验收通知 项目监理部 签发《监理 通知单》 承包单位进 行整改

4、熟悉认真分析施工图纸。对质量要求及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心中有 数。

5、分管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的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组长接到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或 施工案)后,先审查其有效性(是否具有自审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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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批准手续、编制人XX、技术负 责人签名、施工单位等)。 6、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容如下: (1)施工案审查是否合理,施工法是否可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并具有针 对性; (2)施工进度计划审查工期是否满足合同要求,是否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和均衡性, 所需的人力、材料、设备的配置与进度计划是否协调; (3)施工平面图的审查是否合理; (4)施工措施的审查是否可行; (5)质保体系的审查是否健全; (6)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7)季节施工案和专项施工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和先进性; (8)监理工程师认为应审查的其它容。

7、总监理工程师在各监理工程师审查后,办理签认和批准手续。 8、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有特殊原因增加使用费用的(在施工合同和标底没涵盖和不 明确的), 要 征得顾客的同意。

9、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要认真贯彻执行,不得随意变动。有变动要走原审查程序 修改和批准。

10、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报顾客备案,同时存档。 附件二: 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工作指南

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是工程项目在建期间的重要技术保障性工作,由项目监 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完成。 作业容:

1、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及时组织施工图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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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规模大,建设期长或按设计合同分批交图的项目,可根据设计情况,分阶段 分专业地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一般应能保证工程按部位或按工艺系统施工,满足 有三个月的工程进度安排)。 3、在图纸交底之前,总监理工程师分别组织有关人员提前熟悉图纸,了解工程特点,

明确工程设计质量要求。

4、在熟悉图纸的基础上,对施工图纸进行会审。 (1)可按专业、分工种进行图纸审查。 (2)在专业图纸审查的基础上,总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要组织部各专业间的 会审。 (3) 图纸审查工作要有记录

5、在熟悉图纸和审查的基础上,组织顾客、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

6、图纸会审后,要将结果和问题汇总,由施工单位(有时也可监理单位)填写图纸 会审记录(或图纸会审工作纪要), 并提交设计单位研究解决,以便在设计交底时,完善 设计案,加强专业技术配合工作,确保图纸质量。

7、在图纸会审后,由监理单位总监组织,业主、总包、监理、设计单位共同参加, 由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的设计交底。

8、设计交底要保证深度和容。能基本消除图纸中的问题和矛盾,明确做法,以达 到指导施工的作用。

9、监理工程师通过设计交底应了解的基本容

(1)建设单位对本工程的要求,施工现场的自然条件(地形、地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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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质与 水文地质条件等; (2)设计主导思想,建筑艺术要求与构思,使用的设计规,抗震裂度确定,基础 设计,主体结构设计,装修设计,设备设计(设备选型)等; (3)对基础、结构及装修施工的要求,对建材的要求,对使用新技术、新工艺、 新材料的要求,以及施工中应特别注意的事项等; (4)设计单

位对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提出的施工图纸中的问题的答复。 10、设计交底要有文字记录(见 4.2 表格)。 交底后一般由施工单位填写会议纪 要,经顾客、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会签后,作为设计文件的补充文件,交施 工单位执行。

11、设计交底完成,在具体施工作业时,如遇技术问题,需要进行设计变更和工程 洽商,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应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签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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