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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校合作办学模式下高职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探究

2021-12-27 来源:客趣旅游网
改革◆实践◆探索

改革

市校合作办学模式下高职财经类专业

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探究

廖羚玲

(广西财经学院,广西南宁530003)

[摘要]高校全面发挥社会服务功能,为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结合“一带一路”倡议的建设内容,积极

经济、产业、文化发展相适应的办学模式,为当地政府培养专业基础扎实、实践性强、创创建与地方政府政治、

新创业能力高的实用性人才,为政府提供智库资源,发挥高校巨大作用。在市校合作办学模式下,对高职财经类专业在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中尤为重要。

[关键词]市校合作办学;财经类;经济法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0603(2019)18-0266-02

[中图分类号]G642

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对财经类专业人才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涵盖面广的经济法课程教学又是财经类专业的核心课程。结合地方经济的需要,本着市校合作办学的大背景,针对各类财创新性的地方特色教学,培养高职财经类人才进行具有针对性、

复合型人才,并就基于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进经类实用型人才、行探索与思考。

一、高职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现状及问题

经济法是一门实用性、内容覆盖性很强的理论课程,又是一门核心课程,在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等相关考试中又作为一门单独的考试或有涉及内容的考试,对培养财经类专业新型技术实用型、复合型人才起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高职财经类专业在传统经济法的课程教学中往往存在以下现状与问题。

(一)经济法课程理论性较强,知识抽象,内容枯燥,难以读懂传统经济法课程教学往往着重传授理论知识,忽略了培养操作、运用法律知识及业务知识的能力。对非学生的实际解决、

法律专业学生,特别是高职财经类专业的学生来说其法律基础比较薄弱、业务知识能力低、工作生活经验不足,很难对经济法知识进行全面理解和掌握,使经济法知识不能运用到实际生活中,往往难以引起学生学习兴趣,造成学习信心不足,学习积极性难以提高,产生放弃学习这门课的想法。

(二)经济法课程教学中缺乏职业性和就业指导性

难以针对财经类专业的知识结构、专业需求及职业能力进行有效的培养,对高职财经类专业在经济法中的实用性和针对性不强,特别是未能考虑到结合市校合作办学的财经类岗位的需要。如会计类专业人员将要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从事出纳、会计、税务管理等岗位工作,具有超强实际操作性,特别在就业、职业技能考证方面,所以需要掌握经济、财政、税务、金融等方面的知识,掌握财务会计、会计成本核算、税务管理等相关基础理论实践知识,而传统经济法与会计类专业的职业性不适应社会的需要。和就业指导性相脱节,

(三)传统的市校合作办学模式流于形式

当地政府单一地提供场地、校舍、环境等硬件条件;高校提供教学、培育人才、输出人才等软件条件,两者需要更加深入的融合。政府高校需进一步推进全方位、多元化、交叉化、深层化合高校、政府、企业、社会四方合作共建面不够广,作。从横向来说,

存在高校、政府、企业、社会深入合作度不够,参与度不高;从纵向来说,高校与市政府、县政府、乡政府和镇政府共建度不深,高职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实践教学只浮于表面,未能真正发挥市校合作办学之功效,造成财经类专业经济法理论教学与实践配比失衡,导致理论性比重大、实践性比重小,不能教学相脱节,

适应当前区域经济的发展需要。

(四)经济法课程教学方式传统、单一、陈旧,与现代信息化职业岗位性相脱节

注重传统的黑板式、书本式教学,忽略结合信息化、大数据、“互联网+”等互动教学模式,灌输式教学忽略学生的接受能力,怎样进行更有效、更合适学生的教学值得思考;在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中,传统的教育方法以“教”为主,重在教师传授,忽略以“学生”为主,让学生主动地学,此两者未能有效互动。传系统性、多样性,未能体现岗统的经济法课程教学缺乏灵活性、

位职业能力培养性,相关方面知识未能导入经济法课程教学中。

(五)师资力量不足,缺乏高质量和高水平教师,教师结构设置不合理

传统的教师教学依然存在,很多都是刚毕业进入学校的专具有基础理论知识,但缺乏实际工作经验,总体教学水业教师,

平不高,与现代信息化教育相脱节,与市校合作办学的实际需要相脱节。

二、市校合作办学模式下高职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的创新与改革

(一)开设相关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提高财经类专业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为经济法的学习、了解与掌握奠定基础

大一下学期开设建议大一上学期开设法律基础课程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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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实践◆探索

经济法课程教学。根据大一新生刚从高中步入大学,从学识经验来说,对各方面知识的理解能力欠缺,而财经类专业经济法理论和职业操作性要求很高,所以在大一上学期开设法律基础课程下学期再开设经济法课程教学效果更好。注意法律基础课教学,

不宜相隔太久,避免忘记知识,程与经济法课程学习时间安排,

改革

新政策、新思想及当地业务岗位特点,利用各种案例教学、课堂分析重点与难点,解决学生疑惑、巩固知模拟等方式进行教学,

识点;课后布置作业,进行学习拓展,撰写调研报告。通过这种课前、课中、课后“先教后学”的教学模式,让学生以学习为“主”,重在主动学习的过程,帮助学生掌握学习方法,提高学习积极性和从而更好地了解、掌握法律基础知识,更好地与经济法课程教学相衔接,有效地提高非法律专业学生,特别在是提高财经类专业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提高对经济法的理解能力,提高学生学习经济法的积极性有基础性作用。

(二)创新传统经济法与现代经济法相结合,调整知识结构,把经济法内容与区域特点相结合

将财经类专业的区域职业性和就业指导性导入经济法课程进行教学,

加强实用针对性,既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课程与工作业务相结合,以新颁布实施或新修订的法律、法规作为新知识内容。如会计类专业,将当前会计工作相关的会计核算、会计支付结算、相关税计算及申报缴纳等业务知识相结合,与市校合作背景下的会计岗位特点相结合,

将其导入经济法课程教学中。(三)加深市校合作办学,采用“学校、政府、企业、社会”四方联动,产学研可持续发展

政府通过制定人才培养共建制度,在财政上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学校通过建立实训基地,政府、企业、社会深入接纳学生顶岗实习和挂职锻炼。如建立人才培养基地,为税务局、财政局、银行、企业等机构建立会计人才培养基地,通过分层建设为会计支付结算、

财务管理、财务软件、审计管理、税务管理等内容进行人才培养,

特别是将顶岗实习范围从市级、区级、县级一直延伸乡级单位,运用到精准扶贫地区,结合区域特点,提供和培养会计类岗位人才。让学生参与金融、

财务、投资、税收等岗位工作,了解、熟悉财经类岗位、业务工作流程,巩固和熟悉所学法律知识及业务知识,提高处理具体案件的能力水平,有效地提高当地对高职财经类专业人才的使用率,提高就业率,充分发挥高职院校的社会服务功能。

(四)优化财经类专业教师结构

结合现代信息化教育及当地区域经济特点,培养高质量和高水平教师,建设完善的师资队伍、提高教师待遇、引进高层次人才,鼓励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双师型”教师进行教学,提高财经类专业的教学质量。

(五)盘活教学方法,多种模式整和构建现代经济法教学新模式

传统单一的教学方法已经跟不上现代的教育模式,及时调整经济法课程教学结构,将现代信息化教学与常规教学相结合,形成新高职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体系。

1.运用信息化时代新观念对传统经济法课程教学进行创新结合多种教学模式,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翻转教堂[1]教学,

通过网络共享平台导入预先制作好的视频,让学生在课前进行学习和思考,并提前准备好上课所需知识材料;课中结合当前

主动性及运用相关法律知识的能力,提高解决案例的能力。

2.有效的课堂教学应该是通俗易懂的

要让学生听得懂,必须明确深入浅出的重要性及运用师生互动教学的方法,收集当地财经类岗位工作特色案例或各地典型案例,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运用图片、图像、声音等多媒体开展教学,

并采用案例教学法,有针对性地创设问题情境,结合启发式教学、

讲授法、实例分析法、讨论法等多种方式进行教学,让学生更好地掌握和有效运用经济法知识。

3.教学要与项目教学法[2]相结合

传统教学以“教”为主,转换成以学生“学”为主参与项目教学,

结合区域财经类专业工作岗位内容对课程教学进行设计创新,对制定的项目进行分解,使工作任务具体化。如通过对班上学生分组,

选出组长,以组为单位,组长对项目内容进行分工,组成员制定项目计划,按照计划进行项目案例研究,最后教师引导,对项目进行评价,通过组成员、组自评及教师评价达到学生对理论知识和业务岗位知识的了解与掌握。进行项目教学注重培养职业核心能力[3],

从职业操守、团队合作、处理财务相关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培养,让学生参与其中,避免出现死记硬背、学习效率低等问题,培养学生的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4.优化教学效果的考核方式

考核是教师检查、了解、研究学生学习情况的必要手段,是教师改革教学方法的重要途径,又是学生对自我学习的掌握程度检查的重要依据。传统的考核采用的是闭卷考试,忽略了全方位、多元素、各方综合去考核学生的学习掌握情况,结合本文教学思路,

将考核公式总结为“出勤情况+课堂表现情况+课后作业完成情况+实践教学情况+创新性项目报告+参加财经类专业技术比赛得奖或考试得证情况+考试成绩=考核总分”

。其中,考核总分100%,出勤情况占比10%,课堂表现情况占比10%,课后作业完成情况占比10%,实践教学情况占比10%,创新性项目报告占比10%,参加财经类专业技术比赛得奖或考试得证情况占比10%,考试成绩占比40%。从考核内容上进行改革,多方位培养财经类专业人才,提高财经类专业人才综合专业基础能力和业务素质能力。

参考文献:

[1]邵将.基于微课的“翻转课堂”教学设计与应用研究:以经济管理类专业《经济法》课程为例[J].公民与法(法学版),20166).

[2]何文妍.基于工作过程的项目化教学模式在高职经济法课程中的应用探讨[J].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6(4).

◎编辑赵瑞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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