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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制护士管理暂行办法

2022-01-07 来源:客趣旅游网

根据国家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医院根椐工作需要,在护理岗位上对护士实行了合同制的用人方式,这批护理专业人员己在我院各科室发挥了充分的作用,为更好发挥她们的专业特长,解决其后顾之忧,特制定《“合同护士”管理暂行办法》如下:

一、聘用对象及条件:

1、热爱护理专业,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在2025周岁以内。

2、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普通大、中专护理专业以上学历。熟悉和掌握护理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

3、同等条件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资格者优先。

二、聘用程序及方法

1、医院根据工作需要,在岗位缺编职数上,公开向社会招聘。

2、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用人原则。

3、应聘者提交护理专业毕业证书、身份证、护士执业证书等原始证件。

4、经初审合格者经理论考试、面试、考核,考核合格后由医院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职数择优聘用,并签订试聘用合同。

三、管理

1、受聘人员岗前培训1__ 2周,学习护士条例及管理办法、医院相关规章制度、职责、工作流程、护士服务规范等,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2、受聘人员在临床参与内、外、妇、儿等科室的轮转,一年后院科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3、对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护士,有专人负责带教,不得独立上岗。

4、定期(每季)进行护理操作规程、护士行为规范、制度、职责等内容考试考核,考核结果进个人技术档案。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聘用单位可解除合同或作待岗处理:①受聘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②受聘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医院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③受聘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医院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④受聘者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者。⑤受聘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一个月或调整工作岗位6个月仍不胜任工作者。

⑥受聘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者。

⑦受聘者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未考取护士执业资格者,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解聘时按民法典要求,解聘方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四、待遇:

1、聘期内享有与本院职工同等的进修、培训、继续教育等学习和受教育的待遇,符合国家和单位规定的晋职条件,参加职称晋升考试和受聘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2、聘期内,由院方按国家规定交纳等同本院正式职工的相关保险金。

3、工资:

(1)受聘者在试用期内:中专学历:无证者540元/月,有证者740元/月;大专学历:无证者840元/月,有证者1040元/月;本科学历前三月1125元/月,412月1140元/月,工作半年后注册1440元/月;正式聘用后:中专学历:无证者540元/月,有证者1440元/月;

大专学历:无证者840元/月,有证者1440元/月。

(2)护理部及聘用科室对护士必须加强日常工作管理和年度评价,试用期按新护士培训手册进行;试用期满由护理部组织年度综合评价(考试、考核和工作评价),综合评价为“优秀”者(平均分数≥90分),签订或续签聘用合同,并根据成绩给予一定奖励,“良好”者(平均分数≥80分),签订或续签聘用合同;“一般”者(平均分数

(3)对在试用期具有护士执业资格的新聘者,试用半年后可享受奖金。

(4)试用期满后经院、科考核聘用者可享受科室奖金待遇,科室根据工作履责情况发放奖金。

五、本办法从 年_月_日起试行。

中化二建集团医院护理部 年_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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