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员入井须知
一、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级煤炭管理部门、煤矿企业职工以外的人员,均属外来人员。入井前,应向外来人员介绍入井注意事项和避灾线路;外来人员应认真听取介绍。
二、外来人员应穿着煤矿企业统一提供的工作服,严禁穿着化纤衣服入井。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和矿灯。
三、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入井,入井前严禁喝酒并自觉接受检身。
四、外来人员携带的不防爆或不符合煤矿安全标准的设备,一律不得带入井下。
五、严禁在井下敲打、撞击和拆开矿灯,升井后要立即将矿灯交还。
六、煤矿应至少派一名熟悉井巷的人员带队入井,外来人员须听从带队人员的统一安排。
七、煤矿企业应建立外来人员出入井清点登记制度,入井前登记,升井后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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