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统考科目: 大学语文考试大纲 一、考核总目标
大学语文是高等学校“专科到本科”的统一考试科目,主要测试考生的记忆、理解、分析和综合、欣赏和评价、表达、应用和探索能力。具体分为两个方面:基础知识(语言知识、文学和实用文学知识)和基本能力(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 二、考核内容 (一) 基础知识 1.语言知识
(1) 能够记忆和理解常用的文言词,掌握文言文作品中词类的灵活运用、一词多义、常见假词、古今词等语言现象和常见的特殊句型,并能进行简单的文言现代翻译。 (2)能够准确地使用汉字,识记和解释现代作品中的疑难词语(不含科技术语),了解汉语语法规范,掌握准确、简明、连贯、得体、鲜明、生动的语言表达方法。 (3) 掌握文言文和现代汉语常用的修辞手法。2.文学知识
(1)掌握古今中外重要作家、代表作品的基本情况。如作家的时代、国别、字号、代表作、诗文集名称、文学主张、艺术成就等;代表作品的出处、编著年代、基本内容、主要特色和在文学史上的地位等。
(2) 了解文学史上重要的文学流派和文学现象。(3) 根据记忆写出常见的著名句子和文章。(详见背诵)3实践知识
掌握基本的实用文体的语言要求及规范的写作格式、写作要求,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的十三种公务文书及声明、启事、证明、介绍信、求职信、演讲稿
(含欢迎词、欢送词、答谢词等)、商函、计划(策划书)、总结、调查报告等事务文书。 (二) 基本能力 1.阅读能力
(1) 理解作品主题,正确划分作品段落层次,理解并总结段落大意和作品主要目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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