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社会治疗模式其关注的焦点不限于心理层面,更是扩展到社会层面。心理社会治疗模式的核心理念源自美国社会工作专业的重要创始人里士满。社会学家弗兰克·汉金斯直接将社会因素引入社会工作,于1930年提出了心理社会概念。
社会工作学者高登·汉密尔顿,首次提出了“人在情境中”的概念。
1、人在情境中是社会是心理社会治疗模式理论的核心概念。心理社会模式将影响人的因素划分为个人、环境以及个人与环境的相互影响。
2、在心理社会治疗模式看来,环境具有整体性。
3、不同于精神分析理论将所有的问题都归结于个体童年的经历。心理社会治疗模式更关注人们面对的现实状况和对现实状况的心理反应。它更关注服务对象的可以被意识到的、对当前生活的回应方式。它强调自我不是本能的附属物,而是个体对现实反映的结果。
4、心理社会模式认为,外部环境对人的影响可以划分为两种,一种是具体现实(具体的食物、衣物、住房、生命安全、医药、就业机会和受教育机会等),另一种是社会心理现实(人际关系),如个人与父母的关系,个人与同学的关系,夫妻关系等。 5、心理社会治疗模式认为,建立服务对象与社会工作者之间信任的关系是开展有效服务的前提。
建立这种信任关系的理论假设是:
1.服务对象和社会工作者都是生活的专家。 2.服务对象最了解自己的感受,想法和要求。
3.社会工作者是受过专业训练的专业人士,能够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对服务对象的状况做出专业的评估。
4.双方只有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将服务对象对自身的了解与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判断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够有效地实现服务对象的改变。
在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层面,心理社会治理模式将社会工作介入分为直接介入和间接介入。
直接介入是由社会工作者对服务对象的内在心理和外在行为开展的服务。可以理解为直接介入是针对服务对象本身。 间接介入则是针对影响服务对象的环境因素开展的服务。也就是间接介入是针对环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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