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规定了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有关的活动中,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的范围、方法、步骤,重要危险源涉及更新的具体要求。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害辨识、危险评价及危险控制工作.适用于对新项目(包括新、改、扩建项目)可能产生的危害进行预评价及控制工作。
第三条 危害: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第四条 危险源 :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危险源”又叫做“危害因素”.
第五条 危险源辩识: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第六条 风险: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结合。
第七条 风险评价: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
第八条 可容许风险:根据本公司的法律义务和职业安全方针,已降至组织可接受程度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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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职业安全:影响工作场所内员工、临时工作人员、访问者和其他人员安全的条件和因素。
第十条 相关方:与本公司的职业安全绩效有关的或受其职业安全绩效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第十一条 三种时态、三种状态
㈠ 过去时态: 以往遗留的职业安全问题和过去发生的职业安全事故.
㈡ 现在时态: 现在正在发生,并持续到未来的职业安全问题。
㈢ 将来时态: 将来可能产生的职业安全问题,如新项目带来的、法规变化带来的和不可预见的职业安全风险.
㈣ 正常状态:指固定的、例行性的活动中,可能产生的环境、职业安全问题。
㈤ 异常状态:虽在计划之中,但不是例行性的活动。 ㈥ 紧急状态:突发性的灾害情况。
第十二条 第一类危害:即危险源,是指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或能量载体)和危险物质。
第十三条 第二类危害:导致约束、限制第一类危害的措施失效或破坏的各种不安全因素。
第十四条 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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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三同时: 基本建设项目中的职业安全与卫生技术措施和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法律制度的简称。
第二章 职 责
第十六条 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负责重要危险因素管理方案及控制措施的批准。
第十七条 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危害辨识、危险评价和危险控制计划的组织领导工作。
第十八条 安监部
㈠ 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
㈡ 负责危害辨识、风险评价的组织实施工作。
㈢ 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制定重要危险因素管理方案或控制措施,并监督实施。
㈣ 负责监督、指导新项目的职业安全预评价。 第十八条 设备技术部、生产运营部
负责组织制定设备重要危险因素管理方案或控制措施。 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危害辨识、危险评价工作。 制定本部门重要风险的管理方案或控制措施。
第三章 管理内容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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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工作流程
开始 组织策划 危险源辨识 风险评价
重大风险 重要风险潜在风险
制定目标 制定应急措制定应急措继续监控危险 事故发生 培训 制 制 3级 定定4、5级 措方 运行控制 应急处理 评价 重新辨识危险源 结束 可容许风险继续控制、防止扩第二十一条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的策划、组织和准备 ㈠ 安监部制定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计划、方案。 ㈡ 各部门按公司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计划、方案和方法,制定本部门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计划、方案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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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每年进行一次,补充、更新危险因素。 第二十二条 危险源辨识
㈠ 危险源辨识范围包括过去、现在及将来三种时态;正常、异常及紧急三种状态;防火防爆、防电伤、防机械及坠落伤害、防尘、防毒及防化学伤害、防噪声及振动、防暑、防寒及防潮、防电离辐射及电磁辐射等八种类型。上述范围适用于公司与电力生产有关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外包工程的施工活动、临时工作人员以及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
㈡ 危险源辨识方法: 1.询问和交流; 2。现场观察; 3。查阅有关记录; 4。获取有关信息; 5.基本分析法(附录A); 6.工作安全分析法(附录B); 7.安全检查表法等; ㈢ 危险源辨识依据:
1。职业安全法律与其他要求; 2。职业安全方针;
3。事故、事件记录,不符合发现; 4。内部审核和安全大检查的结果; 5.类似企业曾发生的事故与事件的信息; 6。来自员工或相关方交流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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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组织的设施、工艺过程和运行活动方面的信息:现场计划,工艺流程图,危险物料的库存清单,毒理学资料,监测数据,作业场所环境数据。
㈣ 各部门对本部门所涉及的所有作业和管理活动进行危险源辨识,确定作业活动,辨识危险因素及可能导致的事故,对辨识的危险源进行评价后形成《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结果一览表》(附表1)。
第二十三条 风险评价
㈠ 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对危险源辨识的危险因素进行评价。
LEC法是一种常用的(定性)评价法——半定量,用来评价作业条件的危险性。公式是:
D=LEC
其中: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C——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的损失后果 D——危险性
L的取值参考 分数值 10 6 3 1 0。5 0。2 0.1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完全可以预料(会发生) 相当可能发生 可能发生,但不经常 发生的可能性小,属于意外 很不可能发生,可以没想到 极不可能发生 实际上不可能发生 分数值 10 6 3 2 1 0。5
C的取值参考为: 分数值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对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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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的取值参考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连续暴露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每月一次暴露 每年几次暴露 非常罕见的暴露 100 40 15 7 3 1 分数值 100 40 15 7 3 1 大灾难,30人以上死亡 灾难,10至30人以上死亡 非常严重,3至10人死亡 严重, 3人以下死亡 重大,重伤 引人注目,需要救护(轻伤)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对设备) 设施损坏,损失达10000万元 设施损坏,损失达5000至10000万元 设施损坏,损失达1000至5000万元 设施损坏,损失50至1000万元 导致机组停运或造成设备一类障碍 造成设备二类障碍
D的取值参考为: 分数值 >320 160—320 70-160 20-70 危险程度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高度危险,要立即修改 显著危险,需要修改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危险等级 5级 4级 3级 2级 <20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1级 ㈡、根据“LEC\"法确定的D值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结果进行危险级别的划分(见下表): 危险等级划分 D值 >320 160~320 70~160 20~70 <20 危险程度 极其危险 高度危险 显著危险 一般危险 稍有危险 危险等级 5 4 3 2 1 ㈢ 风险评价级别定性或定量判别的依据 1。法规和其他要求; 2。公司的方针、目标;
3.事故、事件、不符合项和预防措施记录; 4.检查/审核结果; 5。相关方要求; 6.类似事故、事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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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与公司的设施、工艺流程和运行活动有关的信息; 8.半定量评价(LEC法, D=LEC)。 9.重大危险源辨识制度(GB18218—2000)。 第二十四条 重要风险的确定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应判定为重要风险: ㈠ 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 ㈡ 相关方有合理要求或抱怨的;
㈢ 曾经发生过事故仍未采取控制措施的;
㈣ 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事故的危险,且没有适当的控制措施.
㈤ 依据LEC法(h)或其他风险评价级别判别法(a~i)判定风险等级在三级及以上的危险源。
第二十五条 辨识与评价结果
㈠ 各部门根据辨识的危险因素及确定的重要风险,形成本部门的《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结果一览表》(附表1)、《重要风险及控制一览》(附表2),报安监部.
㈡ 安监部组织对重要危险因素进行审核、汇总,形成公司的《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结果一览》(附表1)、《重要风险及控制一览》(附表2),报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下发。
第二十六条 风险控制 ㈠ 确定风险控制措施原则:
1.首先考虑消除危险源,然后再考虑降低风险,最后考虑采用个人防护设备。
2.对于不可容许风险,需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以降低风险,使其达到可容许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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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于可容许风险,需保持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并不断监视,以防止其风险变大至不可容许的范围。
4.风险控制措施应与公司的运行经验和能力相适应。 ㈡ 风险控制的策划
1。对5 级风险,部门立即停工,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报生技部或安监部。
2。对4级风险,部门制定相应的目标,并制定管理方案或控制措施、预案等。报生技部或安监部。
3。对3 级风险,能整改的安排整改。因故不能整改的,部门制定下年度整改计划,报生技部或安监部。
4。对1、2级风险,可以不予整改,但要继续监控,防止其发展为不可容许的风险.
5.对潜在的风险,有关部门制定应急预控措施,进行应急控制。
㈢ 生技部负责组织审核制定重大设备危险因素的控制措施,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下发执行.
第二十七条 绩效测量
㈠ 责任部门应对采取的危险控制措施进行跟踪检查和监测。如未达到预期效果,应组织责任进行原因分析,重新制定危险控制措施并实施,直至达到预期效果。
㈡ 如责任部门未按照管理方案的要求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安监部督促责任部门及时整改。
㈢ 安监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重要风险因素的控制实施三级(公司、部门或班组)监控。
第三十条 危险源辩识与风险评价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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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对危险源要重新识别、补充和评价: ㈠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发生改变时; ㈡ 相关方有合理抱怨时;
㈢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生产条件变更;
第三十一条 安监部充分听取有关部门或人员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实际运行过程及安全大检查的结果,会同有关部门评审本程序的适应性和有效性,发现不适用时组织修订。
第四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归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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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A危险源辨识方法-—基本分析法
对于某项作业活动,依据“作业活动信息”,对照下述危 险因素分类和事故类型及职业病的分类,确定本项作业活动中具体的危险因素.
在辨识危险因素分类中的“物的不安全状态”时,可结合使用华电国际《火力发电厂安全性综合评价制度》及《火力发电厂安全性综合评价查评依据》,找到问题后明确其职业安全危险。 职业病分类见卫生部、劳动保障部2002年4月18日联合发布的《职工病目录》的通知\"。
危险因素分类
A1 物的不安全状态
A1.1 装置、设备、工具、厂房等 A1。1.1设计不良 a。强度不够; b.稳定性不好; c。密封不良; d。应力集中; e.外型缺陷; f。外露运动件; g.缺乏必要的连接装置; h.构成的材料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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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其他。 A1。1.2防护不良
a。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或不完善;
b。没有接地、绝缘或接地、绝缘不充分; c。缺乏PPE或PPE不良;
d.没有指定使用或禁止使用某用品、用具; e.其他。
A1。1。3维修不良
a.废旧、疲劳、过期而不更新; b.出故障未处理; c.平时维护不善; d。其他。 A1。2 物料 A1。2.1物理性
a。高温物(固体、氯体、液体); b.低温物(固体、气体、液体); c。粉尘与气溶胶; d.运动物。 A1。3化学性节
A1。3。1易燃易爆性物质(易燃易爆性气体、易燃易爆性液体、易燃易爆性固体、易燃易爆性粉尘与气溶胶、其他易燃易爆性物质);
A1。3.2自然性物质;
A1.3。3有毒物质(有毒气体、有毒液体、有毒固体、有毒粉尘与气溶胶、其他有毒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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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3。4腐蚀性物质(腐蚀性气体、腐蚀性液体、腐蚀性固体、其他腐蚀性物质);
A1.3.5其他化学性危害因素. A1。4生物性
A1。4。1致病微生物(细菌、病毒、其他致病微生物); A1。4.2传染病媒介物; A1。4。3致害动物; A1。4。4致害植物;
A1。4.5其他生物性危害因素.
A1.5有害噪声的产生(机械性、液体流动性、电磁性)。 A1.6有害振动的产生(机械性、液体流动性、电磁性)。 A1.7 有害电磁辐射的产生
A1.7.1电离辐射(X射线、γ离子、β离子、离能电子束等); A1.7。2非电离辐射(超高压电场、紫外线等). A2人的不安全行动 A2。1不按规定的方法操作
A2。1没有按规定的方法使用机械、装置;使用不合格的机械、工具、用具等;
A2.2选择机械、装置、工具、用具等有误;离开运转着的机械、装置等;
A2。3机械运转超速、送料或加料过快、机动车超速、机动车违章驾驶; A2.4其他。
A2.2 不采取安全措施 A2.2.1不防止意外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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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2。2不防止机械装置突然开动; A2。2.3没有信号就开车;
A2。2.4没有信号就移动或放开物体; A2.2。5其他.
A2.3运转着的设备、装置等清擦、加油、修理、调节 A2.3。1运转中的机械装置; A2.3。2带电设备; A2。3。3压力容器; A2.3.4加热物;
A2。3。5装有危险物的装置; A2。3.6其他.
A2。4 使安全防护装置失效 A2.4。1拆掉、移走安全装置; A2。4。2使安全装置不起作用; A2.4.3安全装置调整错误; A2。4。4去掉其他防护物. A2。5制造危险状态 A2。5.1货物过载; A2.5。2组装中混有危险物;
A2。5.3把规定的东西换成不安全物; A2。5。4临时使用不安全设施; A2.5。5其他. A2.6使用保护用具 A2。6.1不使用保护用具; A2。6.2不穿安全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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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6。3保护用具、服装的选择、使用方法有误。 A2。7 安全放置
A2。7.1使机械装置在不安全状态下放置; A2。7。2车辆、物料运输设备的不安全放置; A2。7。3物料、工具、垃圾等的不安全放置; A2。7.4其他. A2.8 接近危险场所
A2.8。1接近或接触运转中的机械、装置; A2。8。2接近或到货物下面; A2.8.3进入危险有害场所;
A2.8。4攀爬或接触易倒塌的物体; A2.8。5攀、坐不安全场所; A2。8。6其他。 A2。9某些不安全行为 A2.9.1用手代替工具;
A2。9。2没有确定安全就进行下一个动作; A2.9.3从中间、底下抽取货物; A2.9。4抛掷代替用手、绳索传递; A2。9.5不必要的奔跑; A2.9。6作弄人、恶作剧; A2.9.7其他。 A2。10 误动作
A2。10。1货物拿得过多; A2。10。2拿物体的方法有误; A2。10.3推、拉物体的方法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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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10。4其他。 A2。11 其他不安全行动 A3作业环境的缺陷 A3.1作业场所
A3.1。1没有确保通路; A3.1。2工作场所间隔不足;
A3.1.3机械、装置、用具、日常用品配置的缺陷; A3。1.4物体放置的位置不当; A3。1.5物体堆积方式不当; A3。1。6对意外的摆动防范不够; A3。1。7信号缺陷(没有或不当); A3.1。8标志缺陷(没有或不当)。 A3.2环境因素
A3。2.1采光不良或有害光照; A3。2.2通风不良或缺氧; A3.2。3温度过高或过低; A3。2.4压力过高或过低; A3。2.5温度不当; A3.2。6给排水不良; A3.2.7外部噪声;
A3。2。8自然危害(风、雨、雷、电、野兽、地形等)。A3。3作业方法的缺陷 A3.3。1作业程序有错误.
A3.3。2使用不合适的机械、装置. A3。3。3使用不合适的工具、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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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4人事安排不合理(技术不当、身体条件不合适、负荷超限、禁忌作业等)。 A4 职业病分类 A4。1尘肺.
A4。2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A4.3职业中毒。
A4.4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A4.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 A4.6职业性皮肤病. A4。7职业性眼病 。
A4。8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A4。9职业性肿瘤. A4.10其他职业病。 A5事故类型分类 A5.1坠落、滚落
指人从树木、建筑物、脚手架、机器、乘坐物、梯子、阶梯、斜面等处落下。包括与车辆式机械(如铲车)等一起滚落的情况。包括因坐立的场所动摇而坠落,以及因坐立的场所倒塌而坠落、不被掩埋而是碰到了其他物体(包括地面的情况)。不包括交通事故.触电坠落算“触电”分类。 A5。2摔倒、翻倒
指人因摔倒、绊倒、滑倒而碰撞了物体致伤.所以会摔倒,是因为人推动平衡、失去保持竖直状态的能力造成的人体运动。如倒在通道或工作面上,倒在、撞到物体上。碰撞点与人在大致同一平面上。包括与车辆或机械等一起翻倒的情况。不包括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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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触电摔倒则归入“触电”分类。 A5.3碰撞
指除上述两类之外,以人为主动方面碰撞到静止物体或运动物体的情况,包括被推、被摔后与物体碰撞.例如人碰了起吊货物、机械部分。包括与车辆式机械的碰撞。不包括交通事故。 A5.4飞溅、倒塌
指飞溅的物体、落下的物体为主动方面碰撞到人、人被碰撞。包括砂轮的破裂,切断片、切屑等物飞溅,包括自己拿的物体掉在脚上。但容器破裂后的飞溅物伤人,则归入“破裂\"类 A5.5坍塌、倒塌
指堆积物、物料脚手架、建筑物等散落和倒塌碰到人,人被碰被压。包括直立的物体倒下、塌方、雪崩、滑坡等。 A5.6被碰撞
指上两类以外,物为主动方面碰人的情况。包括起吊的货物、机构的活动部分等碰到人,不包括交通事故. A5.7轧入
指被物体夹住、卷进而挤压、拧绞。例如:被卷入转动的或啮合的物体;被夹、被卷、被压在一运动物体与一静止物体之间或两个运动物体之间。在冲床的模、锻压机的锤而致的创伤属于本分类。包括被压。不包括交通事故。 A5.8切伤、擦伤
指被摩擦,在磨擦状态下被切伤。如由于靠在、跪在或坐在物体上,由于拿着或搬运的物体,由于振动的物体等致伤.包括被刀具切割,使用工具时被物体切割、摩擦等。 A5。9踩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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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踩着钉子、金属片等。包括踩穿地板、石棉瓦等致伤。踩穿而坠落归入“坠落”分类。 A5。10 淹溺
A5。11 接触高温、低温物
指与热的物体或物质、冷的物体或物质相接触致伤,包括由于暴露于高温或低温环境下受伤害。例如:与火焰、弧光、熔融状金属、烫火、水蒸气接触而致伤。由于炉前高温作业而中暑。低温,包括暴露在冷库内环境下的情况下. A5。12接触有害物
指通过呼吸、吸收(皮肤接触)或摄入有害物、有毒物致伤的情况。包括被放射线辐射、被腐蚀剂致伤。缺氧症及因暴露于高气压、低气压环境下导致的伤害也算此类。 A5。13触电
包括触及带电体和人受放电冲击.包括雷击。 A5。14爆炸
指压力急剧发生或释放,引起伴随爆声的膨胀等情况。包括水蒸气爆炸,不包括破裂。容器、装置的内部爆炸使容器、装置发生破裂,也归于此列。 A5。15破裂
指容器或装置因物理性压力而破裂。如:熔铁炉的水冷套破裂,人被碎片打中;开水炉破裂,人被开水烫伤.包括压碎。不包括因机械力而破裂的情况,如砂轮破裂。 A5。16火灾
指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 A5.17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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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公司内道路交通及运输中的事故,受伤害人是乘客或驾驶员.包括与其他车辆的碰撞、擦碰,与停放车或静止物体的碰撞、擦碰、翻车,冲出公路(失控),急停或急启动等。不适用于发生在运输工具上个人性质的事故,例如:在车内走动地跌倒或在车内正常活动时碰到货物或车的某部分上;不是因车的事故或运动引起的从车上摔下;在车辆加油、修理、装卸货时发生的事故但非由车的事故或运动引起。 A5.18其他交通事故
指由船舶、飞机及用于公共运输的列车、电车等造成的事故。限于工作活动范围内的情况,上下班交通事故、工作外交通事故不在此列。
A5.19动作不当
指造成伤害的原因仅仅在人本身的情况。包括因身体的一个随意动作如行走、奔跑、展身、搬重物时猛直腰等一类身体的动作以及因不自然的姿势、动作反常引起扭伤、挫伤、闪腰、肌肉损伤等情况。包括因抬、拉、推、挥动或投掷物体时用力过猛而受伤。失去平衡坠落、搬物过得摔倒等,即使也有动作不当的原因,也在“坠落\"、“摔倒\"等中分类。能在“碰撞\"、“被碰撞”及上述其他分类中分类者,不在此分类。 A5。20其他
指在上述任何一类都不能包括的情况。例如被动作或昆虫叮咬而致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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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B危险源辨识方法-—工作安全分析法
工作安全分析是把一项作业活动分解成几个步骤,辨识整个作业活动及每一步骤中的危害及其危险性。
在辨识过程中,要考虑工作活动信息和存在的各种类别的危险因素。
危险因素的分类见“危害辨识——基本分析法”. 工作活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任务:所执行的任务的期限、人员、该任务实施的频率; 设备:可能用到的机械、设备、工具; 物料:
(1)用到或遇到的物质及其物理形态(烟气、蒸汽、液体、粉末、固体)和化学性质;
(2)可能要搬运的物料的尺寸、形状、重量、表面特征; (3)物料要用手移动的距离和高度; 能力:工作人员的能力和已接受的任务培训;
程序:作业程序或作业指导书,包括特种作业任务的执证上岗程序;
数据:作业活动及作业环境监测数据;
事故:发生过的与该工作活动有关的事故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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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安全分析的步骤
对每个工作的步骤,辨识危险因素 将作业活动分解为若干个相连的工作步骤 选定作业活动 危险因素汇总 定期检查和回顾 21
附表1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结果一览表
填表部门: 编号: 作业条件风险评价定性判别风险法(h) 序号 作业活动/场所 危险源 可能导致的后果 时态 状态 主要控制措施 备注 (a~i) 等级 L E C D 编制: 批准人: 时间:
注1:请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列出本单位与职业安全有关的工作内容,逐项填入“作业活动”项内。
注2:判别依据:a—法规和其他要求b—组织的方针、目标;c—事故、事件、不符合和预防措施记录;d-检查/审核结果;e—相关方要求;f—类似事故、
事件信息;g—与组织的设施、工艺流程和运行活动有关的信息;h-半定量评价(LEC法, D=LEC)。i—重大危险源辨识制度(GB18218-2000)。 注3:时态:过去、现在、将来;状态:正常、异常、紧急。
注4:风险等级:1—可忽略的;2-可容许的;3-中度的;4—重大的;5—不可容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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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重要风险及控制一览表
填表部门: 编号: 可能导致的风险序号 作业活动 风险 主要控制措施 责任部门班组 监控部门 备注 后果 等级 编制: 批准人: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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